“雙碳”因地制宜推進
對于“雙碳”目標,我國鼓勵主動作為、率先達峰,同時也要因地制宜。關于地方碳達峰行動,《行動方案》明確指出:“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科學合理確定有序達峰目標,因地制宜推進綠色低碳發展,上下聯動制定地方達峰方案,組織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
“由于地區在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的過程中,受到自身在過去發展中形成的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環境稟賦、技術水平等諸多現狀因素的影響,導致在未來實現路徑上有所差異。”因此,馬巍威認為,地方政府在研究制定和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方案時,既要準確領會貫徹國家和上級政府的指導精神,也要認清自身現狀,抓住主要矛盾和關鍵環節,補足短板、發揚優勢,協調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和本地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以能源大省為例。對于能源大省而言,
碳排放總量大的
問題難解決,大量的化石能源利用帶來高額的碳排放,在碳達峰碳中和過程中面臨很大的降碳技術壓力和成本壓力,對政府管控和企業轉型而言都是不小的
難題;對傳統化石能源的經濟依賴性較強,目前傳統化石能源仍在部分能源大省的結構中占據較大比重,在實現雙碳目標過程中對化石能源的壓縮勢必會為當地經濟造成壓力;省際間的能源合作將面臨調整,部分能源大省承擔著對周邊省份的能源供應和
化工基礎原材料保障責任,在實現雙碳目標過程中,省際間的能源合作范圍和模式可能會受到影響。
因此,“能源大省既要兼顧對全省能源結構轉型的全局設計,也要關注對能源企業轉型過程中的紓困。”具體來看,馬巍威認為,要盡快組織開展能源領域碳達峰的相關研究、規劃、行動方案、配套
政策的編制實施,從頂層設計“自上而下”指導并幫助行業、企業進行轉型;充分發揮省內
節能降碳領域科研資源力量,并加強與國際、國內其他先進科研資源的對接合作,加快關鍵技術突破和產業化應用,以先進技術推動早日實現達峰;長遠謀劃布局,為未來碳中和階段奠定基礎。
展望未來,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頂層設計,推動實現地區雙碳目標,馬巍威建議,地方層面應盡快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層層組織開展編制省、市、縣以及工業園區的碳達峰行動方案,使國家頂層設計層層滲透到地方、行業、企業,解決當前很多地方政企對國家政策理解不到位、具體落實難的問題。此外,在操作層面要盡快填補在碳核算、
碳交易等環節的
法規、標準、方案上的缺失,使政府對行業企業建立碳排放指標約束、企業摸清家底開展
碳資產管理、地區碳排放
市場建設等方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