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九、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勇于探索和創新,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藍圖逐步成為現實。
(三十二)強化統籌協調。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負總責,要建立協調機制,形成有利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工作格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形成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合力。
(三十三)探索有效模式。抓緊制定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深入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研究不同發展階段、資源環境稟賦、主體功能定位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的有效模式。各地區要抓住制約本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的瓶頸,在生態文明制度創新方面積極實踐,力爭取得重大突破。及時總結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完善
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模式,加大推廣力度。
(三十四)廣泛開展國際合作。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以全球視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樹立負責任大國形象,把綠色發展轉化為新的綜合國力、綜合影響力和國際競爭新優勢。發揚包容互鑒、合作共贏的精神,加強與世界各國在生態文明領域的對話交流和務實合作,引進先進技術裝備和管理經驗,促進全球生態安全。加強南南合作,開展綠色援助,對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和幫助。
(三十五)抓好貫徹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及中央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抓緊提出實施方案,研究制定與本意見相銜接的區域性、行業性和專題性規劃,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就貫徹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