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發展路徑選擇
國內七省市碳排放交易試點已經成為我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建設的起點。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
政策推動了41個省市建立碳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要求在100個地區積極探索碳
排放權交易。我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發展路徑的策略建議包括三個部分,一是通過政策間的協同和相互支撐實現
碳交易試點工作的扎實推進;二是實施
碳金融的區域合作拓展及創新發展路線;三是以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成員作為現有試點碳排放交易體系潛在區域擴張目標,逐步推進全國性碳排放交易體系建設。
(三) 拓展我國在碳金融領域國際影響力的策略選擇
拓展我國在碳金融領域國際影響力的策略建議包括三點,一是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爭取在中國碳
市場框架內解決“
航空碳稅”
問題;二是依托差異化資源和能力,創造國際碳金融產業錯位競爭優勢;三是立足本土
碳市場應對國際綠色貿易壁壘,積極參與國際貿易新規則體系談判進程。
(四)發展我國碳金融產業政策建議
我國碳金融產業鏈的基本組成包括碳交易所、碳交易商和經紀商、項目開發商、碳
核查機構、咨詢公司、銀行和法律服務機構等。關于促進我國碳金融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分為五個要點,一是制定規則鼓勵通過公平競爭產生未來全國性碳交易平臺;二是鼓勵和扶持碳交易商和經紀商跨試點區域開展業務;三是支持履約企業聯合發起設立在一級市場采購
碳信用的
碳基金;四是設立政策性基金引導商業銀行進入項目早期融資;五是出臺全國性的
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機構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