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導讀:
我們認為碳
市場和市場化的
電力交易體系將是能源互聯網時代的兩大重要交易平臺,全國性的統一
碳市場呼之欲出,“賣碳翁”的春天即將到來,看好碳資產中介模式。
摘要:
? 全球
碳交易市場方興未艾 。國際碳交易市場隨著《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簽署實施而形成并迅速成長。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場規模達到百億噸,交易總額近 500 億美元,其中歐盟碳交易體系占 90%以上處于絕對領導地位。近年來由于歐洲經濟衰退和
碳配額供給過剩導致國際碳交易市場價格持續走低,交易總額縮水,我們認為隨著中美碳市的發展,全球碳市場有望迎來第二個春天。
?
政策不斷加碼,中國碳市場一觸即發。我國自 2013 年 6 月至 2014年 6 月陸續成立了 7 個碳交易試點,形成了“五市二省”的格局。各碳交易試點在配額分配方式、交易方式、風險控制、入場成本、交易成本、和懲罰措施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每個試點都有著不同的創新亮點,在試點過程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這為我國 2016 年啟動全國
碳排放交易市場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機制中也有望引入碳排放。目前我國碳交易市場配額規模達到 12 億噸,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碳交易市場,但交易規模只有 2000 余萬噸,企業參與度有待提高。隨著試點逐漸摸索,預計 2016 全國性碳交易市場成立時規模將達到 30-40 億噸,在考慮現貨和期貨的情況下,碳市規模可達600-4000 億噸,而后續期貨期權等衍生
碳金融交易的規模將更大。
? 行業盈利模式-碳資產公司的中介模式。鑒于全球碳交易市場的低迷和我國碳交易市場的起步,碳資產公司已逐漸由國外 CER 交易轉向國內
ccer 開發。目前碳資產交易市場的機遇在于碳資產公司的中介模式。碳資產公司主要提供咨詢、碳資產開發、
碳資產管理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務,類似于券商在金融領域所扮演的角色,在碳交易市場中起著中介的作用。識別
CDM 項目、為項目業主尋找和篩選碳購買方、協助企業與買方的談判、幫助企業在
減排交易中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并最終促成 CDM 項目的完成是中介公司所起的作用。擁有大量客戶資源,能夠提供充足資金、技術和多元化客戶服務的中介公司一定會在碳交易市場中獲取豐厚的利潤。
核心風險:碳交易市場實際推進進度慢于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