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已經有一大批機構投資者組成了各種網絡,并以此為基礎達成了有關綠色投資的社會責任協議,推動在投資決策程序中引入環境因素、督促被投資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比較重要綠色投資者網絡的包括:(1)The Investor Network of Climate Risk (INCR),成立于2003年。該網絡包括100個大型投資者,共管理11萬億美元的資產。(2)The Institutional Investor Group of Climate Change (IIGCC)。該網絡成立于2001年,現有成員80個,包括了歐洲的主要養老金和其他機構投資者,共管理資產7.5萬億歐元。(3)The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搜集和公布30個國家的2500個機構(企業)的
碳排放數據和由此導致的商業風險,要求上市公司就其碳排放披露更多的信息,目前代表了管理87萬億美元的722個機構投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