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國發[2013]5 號),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作,扎實推進2015 年循環經濟工作,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為核心,著力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推動區域和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以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為抓手,提升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水平;大力傳播循環經濟理念,推行綠色生活方式;加強
政策和制度供給,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政策和
市場環境,進一步發揮循環經濟在經濟轉型升級中的作用,努力完成“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循環經濟各項目標,以及《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任務。
二、加快構建循環型產業體系
(一)深化循環型工業體系建設
1.推行綠色開采。以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為目標,研究制定煤炭、鐵礦石、
有色、稀土等礦產綠色開采行動計劃;推行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完善充填開采計量和效果評價等技術標準,加強先進充填工藝、裝備的研發和應用。組織實施《煤層氣勘探行動計劃》,建設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化基地,推進煤礦瓦斯抽采利用規模化礦區建設,鼓勵采用煤與瓦斯共采方式,推廣低濃度瓦斯發電,提高煤層氣利用水平;2015 年,抽采量達到179 億立方,利用量達到83 億立方。(國土資源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2.推動資源集約利用。推進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加快建設非常規水源利用示范項目,深入實施雨水收集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發布高耗水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目錄。(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質檢總局)加強土地集約利用,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抓緊制定節地技術和模式的激勵政策。(國土資源部)在大中型礦區內,鼓勵以煤矸石發電為龍
頭,利用礦井水等資源,發展
電力、
建材、
化工等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合理利用
內蒙古中西部和
山西北部高鋁煤炭資源,推行定點集中利用,構建煤—電—鋁—建材產業鏈。(能源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實施高效利用森林資源工程,鼓勵森工企業技術和裝備升級,開發木材節約和高效利用技術,提高木材出材率和綜合利用率。(林業局)
3.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實施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重點開展赤泥、磷石膏、尾礦、冶煉和化工廢渣等產業廢物綜合利用,培育一批示范基地和骨干企業。開展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評估和驗收。進一步推進戰略性稀貴金屬回收利用試點工作。繼續做好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適時出臺分行業、分地區的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積極推動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構建綠
色礦業發展長效機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4.抓好重點行業循環經濟發展。開展工業產品生態設計企業試點;制定重點產品生態設計評價標準,選擇家用洗滌劑等產品開展生態設計產品評價試點;制修訂電力、
造紙、光伏等重點行業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以京津冀、長三角等區域以及資源消耗大、污染防治任務重的行業為重點,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在十大重點行業推行循環經濟典型模式,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推進企業間、行業間、產業間共生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能源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5.促進生物質能發展。制定《促進生物質能供熱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出臺成型燃料、成型設備、生物質鍋爐、工程建設和鍋爐排放等標準,實施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供熱工程,在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建設120 個大型先進生物質鍋爐供熱項目,替代燃煤鍋爐供熱;在糧食主產區有序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鼓勵對常規生物質發電實行熱電聯產改造,到20l5 年底熱電聯產機組容量超過100 萬千瓦。(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