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經濟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態。發展林下經濟,可以在推進生態保護建設的同時,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因此,從它一出現就得到了政府支持與農民擁護。
深刻認識發展林下經濟的現實意義
我國林下經濟起步晚,但發展態勢良好,截至目前,全國林下經濟產值達7000多億元,成為一個新的農民增收的支柱產業。
保護森林資源貢獻
碳匯。發展林下經濟是保障生態產品供給的重要途徑,可以直接增加碳匯,特別是通過對林業生態經濟系統的優化和管理,能夠實現林業系統自然資源和可再生資源的循環利用,直接減少化肥、飼料的投入,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排放,實現低碳發展。長期來看,社會對生態產品的需求以及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碳
減排壓力將繼續增大,林下經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促進生態和經濟同發展。林下經濟的核心是不爭農地、不占耕地,在保護森林生態的同時,利用林地和林間各種資源潛力來創造經濟效益,充分體現了我國立體經營、綠色發展、循環經濟的大趨勢。“全國林改第一縣”
福建武平縣從“靠山吃山”中摸索出一條“種養結合、綜合利用”的林下經濟模式,利用荒山荒地鼓勵、引導農民發展林下經濟,2014年產值達15.5億元,同比增長13.3%,目前已成為該縣林業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
促進農民就業增加收入。發展林下經濟既可以提供豐富的可再生資源和產品,又延伸了林業產業鏈,實現遠期得林,近期得利,有利于將地區資源優勢轉化為當地農民的收入。
吉林通化在有序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的背景下,引導農民林下種參、食用菌和養蛙等,年經營收入達5360萬元,農民形象地說,手里有兩張“綠色存折”,一張是種樹成材的定期存折,一張是發展林下經濟的活期存折。
全面深化林業改革。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生產關系的重大調整,經過5年努力,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任務基本完成。大力發展林下經濟,有利于充分調動農民保護森林、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全面深化林權制度改革。
陜西寧陜縣是一個人均收入很低的山區,農民收入主要來自砍伐樹木,生態破壞嚴重。實行林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后,通過種植板栗、核桃、藥材,當地農民收入提高,使林權改革具備了堅實的社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