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于加強
節能標準
化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進一步加強節能標準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創新節能標準化管理機制,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強化節能標準實施與監督,有效支撐我國節能
減排和產業結構升級,更好發揮標準化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
能源是國家的一項戰略性資源,節能標準是保證我國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技術基礎,能效標準已經成為世界上廣泛應用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完善節能標準體系,將為提升經濟質量效益、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建設生態文明提供有效支撐。
“十二五”以來,國家標準委、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聯合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大力推進節能標準制修訂工作,目前,我國在節能領域已發布國家標準近300項,包括強制性能效標準、能耗限額標準和推薦性節能基礎與管理標準等。
《意見》提出將“領跑者”企業的能耗水平確定為高耗能及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準入指標,依據能效標準中的能效限定值和能耗限額標準中的能耗限定值,應至少淘汰20%的落后產品和落后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