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寧波市兩級法院將“恢復性司法”理念貫穿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全過程,探索出認購“藍碳”、發布“森林管護令”、建立生態修復基地等多種修復方式,為不同類型的自然環境、生態系統提供修復方案。
“藍碳﹢產權﹢司法”修復海洋生態
在象山縣,一項意義重大的藍碳司法行動正在為海洋生態的修復貢獻著力量。
什么是藍碳?它是指利用海洋生物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將其固定在海洋中的過程、活動和機制。和陸地上的綠碳相比,藍碳固碳量更大、效率更高、儲存時間更長,修復機制也更為靈活。
2023年8月,被告人張某、李某明知是禁漁期,仍分別駕駛漁船來到東海某海區。他們采用雙船拖網作業的方式,使用最小網目尺寸小于國家規定標準的禁用拖網進行非法捕撈。這一撈,就是1.75噸漁獲物。隨后,他們聯系漁運船,在海上將漁獲物出售,非法獲利1.85萬元。經評估認定,張某、李某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對海洋生物資源造成的損害總額為20.35萬元。
2024年3月,象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對兩被告人判處刑罰,并判決他們賠償生態功能和漁業資源修復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中,被告人張某、李某自愿以認購藍碳的方式履行了部分替代性修復責任。兩名被告人認購了黃避岙鄉藍碳生態價值產品422.5噸,并通過廈門、寧波兩地共建的象山縣藍碳生態碳賬戶進行核銷,完成浙江省首例“藍碳﹢產權﹢司法”生態補償交易。
2024年5月,象山法院牽頭出臺《關于在生態環境案件中開展生態修復適用藍碳賠償機制的工作指引(試行)》,對適用范圍、前置條件、工作流程與分工、法律后果等進行明確規定,為后續開展藍碳司法工作提供了統一標準和制度保障。
“治罪﹢治理”守護森林屏障
寧波市奉化區地處長三角南翼、四明山南麓,生態環境優美。近年來,奉化區人民法院立足于區位特點,堅持以司法之力護航綠水青山,探索環境資源糾紛多元治理、綜合治理、延伸治理,以“治罪與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撬動生態環境保護“大提升”。
“法官你們看,該補種的樹我都種好了,葉子都長出來了!”老王指著山上的一片樹林說。
2022年2月至5月,老王擅自在奉化溪口某山上挖掘林地種植香榧,毀壞防護林6.77畝。奉化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老王違反土地管理
法規,非法占有林地,改變被占用林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林地大量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考慮到老王有自首情節,案發后著手修復林地,且在審理期間簽署《承諾書》,自愿承擔被毀林地的修復工作,法院基于“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損害擔責”的恢復性司法理念,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老王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判決后,法官向老王發出寧波市首份“森林管護令”,責令其繼續管護補植復綠的樹苗,如發現樹苗枯死要重新補種,確保其存活,同時兼顧周邊樹木的保護。
3個月后,法官來到案發現場,對老王復綠情況進行回訪。此前荒蕪的山坡上已種滿了樹苗并長出了新葉,在陽光下顯得格外耀眼。
“基地﹢聯動”提升生態“顏值”
2024年8月,在全國生態環境日到來前夕,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推出“我們身邊的綠水青山”融媒體訪談節目,生動地展現了寧波法院多措并舉推動生態修復、提升綠水青山“生態顏值”的擔當作為。
演播室內,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陳海虹向網友詳細地介紹了浙江省首例涉大運河保護水利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在這起案件中,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要求法院判令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對流入大運河的某河段進行疏浚、清理。
庭前,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屬地政府進行了實地走訪,現場察看河道淤堵情況,就如何有效清淤疏浚、整治被侵占河道進行研判,并積極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快落實河道整治工作。
庭審時,該職能部門已基本完成了整治工作,并向法庭展示了整治成果。
庭后,法院又組織區檢察院及相關部門進行實地驗收,確保整治效果。此時,河道面貌已煥然一新,河水也變得碧綠清澈。之后,檢察院撤回了該案的起訴。
在司法實踐中,部分案件存在生態環境難以修復、無法原地修復,或沒有必要進行原地修復等情形。為此,寧波法院積極探索設立生態修復基地,推動生態異地修復,全市首個公益訴訟生態修復示范基地、首個海洋生態環境行政司法保護與修復基地,以及首個公益訴訟增殖放流基地分別在寧海縣、鄞州區、北侖區設立,此外,還有不少結合區域特色設立的生態修復基地。
慈溪市龍山鎮徐夾岙水庫地處慈溪東大門,集灌溉飲用、抗旱防洪為一體,多年來森林植被覆蓋,自成一片生態體系。秋日的水庫飛鳥成群、水草搖曳,岸邊樹木吐綠,郁郁蔥蔥。
2023年,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在實地踏勘后,聯合慈溪市人民檢察院、慈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龍山鎮政府共同在此地建立了修復基地,集中用于生態異地修復。法院秉持“誰破壞、誰修復”的理念,督促當事人進行異地補植復綠,并對補種的樹種、樹苗高度、存活率等提出了詳細要求,引導當事人履行生態環境修復義務。
“這不僅解決了修復責任的承擔
問題,還有利于水庫本身涵養水源、保持水土。”慈溪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周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