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的試點經驗為建立全國碳市場奠定基礎
7個試點省市既有相同設計,也有不同探索。相同的是,各試點省市都制訂了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明確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基本規定和有關程序;都將交易主體范圍主要確定在所轄高耗能、高排放企業,交易產品以二氧化碳為主;都設定了碳排放配額總量目標,或者
碳強度控制目標;都建立了碳排放報告與核查體系,完成了對參與企業的碳排放盤查。
同時,各試點省市都在積極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登記注冊系統和交易平臺的建設,對本省市試點范圍內配額的發放、轉讓、上繳、注銷等進行統一管理。
畢竟,各地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產業結構不同,試點
政策也不盡相同。例如,湖北將綜合能耗6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138家重點工業企業納入
碳交易,涉及
電力、
鋼鐵、
水泥、
化工等12個行業。
深圳處于工業化后期,重化工業非常少,無法套用歐盟經驗或湖北經驗,所以深圳除了工業企業,還有大型公共建筑、
公交汽車以及一些IT企業都納入碳交易的范圍,使碳交易范圍進一步擴大。
從試點到普及,離不開頂層設計和“兼容”過程。去年底,國家發改委頒布《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辦法》,并完成了登記系統建設。國家發改委明確,交易范圍在試點期間以各省市根據基本情況確定,當過渡到全國
碳市場的時候,范圍由國家設立統一原則來確定。此外,為使全國的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有效運行,國家發改委投資數千萬,在發改委的國家信息中心建立了碳交易的注冊登記系統。建設全國碳市場的基礎工作,正在快速推進。
據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董事長陳志祥介紹,2014年,湖北碳市場成交量1020萬噸,交易總額1.67億元,占全國三成以上,居全國第一;累計日均成交量3.8萬噸,占全國56%,居全國第一;湖北還是國內首個外資主體參與的碳市場,具有較強的開放度,累計引進省外和境外資金1.5億元。
中共湖北省委黨校副校長鄒德文認為,現在有7個試點省市是分割開的市場,只有建成全國統一市場,才能避免高排放企業轉移排放,尋找“避風港”。而建成全國的交易市場,需要
碳金融交易中心,形成一系列產品的開發、金融衍生產品,由此進一步構建綠色中心。
(原標題:解碼碳交易試點:7試點省市累計成交額近13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