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有關單位介紹出臺《青海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的總體考慮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從工作體系、招引方式、援扶機制、支撐保障、營商環境五個方面提出23條措施,著力解
難題、促提升、見實效。”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一級巡視員楊忠說。
發揮綠電優勢 實現價值轉換
立足青海省情實際和現實需求,《若干措施》提出綠電招商、云上招商概念,通過發揮該省綠電優勢,實現綠電價值轉換;借助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實現招引方式創新突破。同時聚焦優勢產業延鏈招商,傳統產業升鏈招商,新興產業建鏈招商。
近年來,青海省綠電供應能力持續提升。截至2024年底,該省
電力總裝機達到7190萬千瓦(含儲能),發電量為1149.2億千瓦時。清潔能源發電裝機6579.1萬千瓦,占比91.5%;清潔能源消納量812億千瓦時,占比77%,清潔能源發展勢頭強勁。同時,用電價格水平持續穩定,綠證交易范圍持續擴大,鼓勵企業通過購買綠電綠證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
“我們依托已建成的黃河上游水電基地,
海南、海西州兩個千萬千瓦級清潔能源基地,加快國家第二,第三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等項目建設,不斷提升清潔能源供應能力,強化電力供需協同,保障穩定可靠的綠電供應。”青海省能源局副局長袁衛民說。
持續優化生態環境服務
青海省是國家的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堅持生態優先、提前介入、靠前服務,構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明確區域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為招商引資項目“明底線”“畫邊框”。
在加強生態環境準入和做好污染物排放指標保障方面,青海生態環境部門將建立重點項目生態環境服務臺賬,提前介入項目前期,解決項目準入、選址選線、環境容量及敏感目標避讓等關鍵
問題。
同時加快推進
水泥、焦化等重點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從淘汰落后產能、調整能源結構、強化污染治理等方面謀劃
減排工程,為區域發展贏得污染物排放空間,促進環境資源要素高效配置,全力保障招商引資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需求。
“我們持續優化環評審批服務,深化環評‘打捆’審批、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等改革,實行即來即辦,加快完成審批,支持項目早日開工建設。”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環境監察專員侯天民說。
用地審批實行“一對一”指導
青海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王鳳林表示,今后將對市州用地審批實行“一對一”指導服務,切實解決用地審批質量和效率。同時,促進節約集約用地,進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盤活存量土地資源。
據介紹,該省將按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要求,建立健全礦業權
市場出讓制度,篩選出一批國家有需求、青海有優勢、市場前景好的礦產資源,按照凈礦出讓的要求,以市場化方式依法依規出讓,不斷提高礦產資源保障能力。推進海西柴達木盆地鹽湖資源整合,促進鹽湖資源集約化、節約化開發和綜合利用,為打造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建設提供資源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