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發改委和能源局聯合發文,鄂發改能源【2015】115號文件,湖北省發改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能源局 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準備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指出:各大發電集團在湖北省新能源裝機占該集團在湖北省權益發電裝機(主要指燃煤火電裝機和新能源裝機)的比重,2015年達到3%以上,2017年達到6%以上,2020年達到10%以上,對不能完成考核目標任務的,調減燃煤機組發電小時數。同時未完成新能源建設任務折算為
碳排放量,要求企業購買對應的碳排放額度。
湖北省此舉不僅促進了湖北各地新能源的發展,對于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而言,真正的挑戰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