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目前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設計碳稅稅率時,是按照
石化能源的碳含量采用統一的稅率,比如芬蘭、瑞典、意大利和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但也有一些國家,比如挪威等,為不同的行業、不同類型的燃料規定了不同的碳稅稅率。造成碳稅名義稅率相差較大的主要原因是各國之間除碳稅之外一般都有其他的能源稅和其他的
減排政策,當已經存在其他減排政策和其他能源稅時,為了實現既定減排目標,可能不需要碳稅,或是只需要較低稅率的碳稅。另一個原因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減排目標不一樣。不同的減排目標需要的稅率一般是不一樣的,即使減排目標相同,由于不同產業和不同的居民有著不同的減排成本函數,所需要的稅率也各不相同。
從碳稅的征稅對象來看,雖然都是對石化礦物燃料征稅,但稅基的寬窄有很大的區別,比如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碳稅的征稅對象包括了幾乎所有石化能源產品,而意大利僅對礦物油按其含碳量征收碳稅,荷蘭的能源調整稅只對天然氣和
電力的小規模消費征稅。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碳稅之外其他能源稅收和其他減排政策的差異。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碳稅是主要的能源稅收。在意大利,碳稅僅是其能源稅里非常小的一部分。在荷蘭,對能源的大規模使用者有稅收以外的其他調節措施。
可供選擇的碳稅納稅環節較多,理論上可以在能源使用鏈條的一個或多個環節征收,但在不同的征稅環節,效率和可操作性是不一樣的。多數國家都是在最終使用環節征收,即在能源使用鏈條的下游征稅,誰排放二氧化碳,向誰征稅。其碳稅納稅人是使用能源的產業部門和居民。加拿大魁北克省和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都選擇在批發環節征稅,即在能源使用鏈條的上游征稅。比如石化產品(汽油、噴氣發動機燃料、民用燃料油)的碳稅由精煉、加工企業繳納。一般來說,在上游征稅比在下游征稅更節約成本,更方便管理。
不同國家的碳稅減免范圍有很大的區別。減免的主要目的是減少對能源密集型工業和面臨激烈國際競爭企業的負面影響,或對低收入居民給予保護。據了解,芬蘭的減免項目較少,主要對電力行業免稅。挪威的減免項目較多,包括對采掘業、制造業中作為原材料使用的礦物油、汽油、煤和焦炭免稅,對在農業和海運及沿海航運
運輸業中使用的礦物油免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