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
航空業納入歐盟
碳排放交易體系(ETS),并于2012年1月1日開征航空碳排放稅,此舉遭到中國、美國等多國反對,然而,歐盟卻一意孤行。其實,歐盟此舉不再是單純的應對氣候變化
政策,更是一個有長遠意義的政治決定。
歐盟單方面將航空業納入碳排放交易機制,其目的有三。第一,歐盟通過此舉來提升歐洲航空業競爭力。航空業納入ETS后,歐盟航空企業承擔更多的
減排義務,而對歐盟外的航空公司而言,無需承擔ETS的相關義務,故在同等條件下,歐盟航空公司的運作成本遠遠高于歐盟外的航空公司,從而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此外,從2009年開始,亞太地區擁有全球最大的航空
市場,且亞太國家的航空市場發
展勢頭強勁。歐盟各國希望ETS的碳排放標準來要求世界其他國家航空業,從而使其他國家為高碳排放買單。第二,歐盟要控制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領導權,不僅因為低碳經濟是全球公認的引領
世界經濟復蘇的新動力,更是因為此領域是歐盟領先于美國的少數優勢之一。鑒于此,歐盟率先搶占航空碳排放市場,以期鞏固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絕對領導地位。
第三,為其之后的全球性行業擴展戰略打下基礎。一批新興企業在歐盟的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帶動下得到發展,包括碳檢測、報告和核查業務(
MRV)、
碳交易和
碳金融業務,在未來全球
碳市場獲得競爭優勢,其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中的主導地位將進一步得到鞏固。
由此看來,歐盟征收碳稅的真實意圖是市場機制的領導權和搶奪國際政策,以及對歐盟航空業競爭力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