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山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山東省“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全省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推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我廳組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
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有關意見請于2024年12月27日前反饋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陳紅波,0531-51798963
郵 箱:chenhongbo01@shandong.cn
附件:1.關于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關于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山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山東省“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全省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推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提質創優。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現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數字化管理
各市應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無廢山東”智慧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錄入本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建設指標等基礎數據。每季度首月15日前,填報上季度“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推進情況、面臨
問題、典型經驗做法等。每年3月31前,對照各自“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依托平臺完成市級自評估,上傳自評表和相關支撐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提交省級“無廢細胞”推薦名單。定期發布和分享先進經驗做法和優秀案例,學習“無廢”知識和
政策規定。
二、持續推進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工作
(一)強化危險廢物信息化環境管理。產生和經營危險廢物
(含醫療廢物,下同)的單位應通過平臺依法申報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情況、備案管理計劃,建立電子管理臺賬,運行全國統一編碼的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使用平臺生成的危險廢物設施二維碼和包裝物電子標簽,對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和場所實施“賦碼”管理,確保危險廢物即產生、即包裝、即稱重、即打碼、即入庫,實現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監控。
(二)加快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信息化環境管理。產生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于每年1月31日前,通過平臺報送上年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情況。使用平臺運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電子聯單,建立電子管理臺賬,逐步實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全過程信息化追溯。
(三)有效防控化解固體廢物環境風險。有關單位要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及時處理平臺推送的固體廢物環境高風險、中風險和低風險預警,加強固體廢物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環節的風險管控。
(四)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網上交易試點。鼓勵有意愿的企業依托平臺發布固體廢物利用或處置需求、維護交易信息,實現固體廢物高效利用處置。
三、強化平臺功能應用
各市要高度重視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將平臺應用情況作為年度“無廢城市”建設情況評估的重點。對平臺推送的環境風險預警信息進行核實和處理,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及時移交并嚴格依法查處。督促相關單位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如實填報固體廢物有關信息,平臺中固體廢物相關信息,可作為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等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