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 12:41 來源: 江蘇和碳環境公司 |作者: 鄭穎
(五)凈購入電力和熱力隱含的CO2排放
凈購入電力隱含CO2排放的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相對簡單。凈購入電量,以企業和電網公司結算的電表讀數或企業能源消費臺帳或統計報表為據,等于購入電量與外供電量的凈差。排放因子應選取企業生產場地所屬區域電網的平均供電CO2排放因子,應根據主管部門的最新發布數據進行取值。
企業凈購入熱力CO2排放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亦相對簡單。企業凈購入的熱力消費量,以熱力購售結算憑證或企業能源消費臺帳或統計報表為據,等于購入蒸汽、熱水的總熱量與外供蒸汽、熱水的總熱量之差。若蒸汽和熱水是以質量單位計量的則需按照指南中的公式(20)和(21)分別轉化成熱力單位再參與計算。熱力供應的CO2排放因子應優先采用供熱單位提供的CO2排放因子,不能提供則按0.11噸CO2/GJ計。
為了保證數據的準確性,企業要確保上述核算方法(一)-(五)中的活動水平數據的監測/測量方法、頻率等符合石油化工企業盤查報告指南或相關國家及行業標準,并能使用其他相關數據(如財務數據)進行交叉審核以驗證其合理性,同時還要做好相應監測/測量記錄的保存工作。排放因子是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的另一個重要數據來源,如果選擇不當,就會嚴重影響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值的準確性,企業在報送溫室氣體排放量時也必須提供這些排放因子以及其來源。對于上述計算所用參數,具備條件的企業最好使用實際測量的數值,這樣最終的結果才能反映其真實排放水平。如果沒有直接的監測值,也可用其他已有監測數據轉化得到,如制氫過程產生的CO2排放量可按照原料投入量、產品產量、廢棄物產出量及三者的含碳量按照物料平衡原則計算得到。但如果相關數據確實不可得,企業也可參考選擇石油化工企業盤查報告指南中給出的相關推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