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現有的生產技術,旁路放風粉塵基本沒有,但是有窯爐排氣筒(窯頭)粉塵。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和《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_4915-2004)》
,粉塵都有監測,每年需要出監測報告。按照標準,窯頭需要監測粉塵,窯尾除了監測粉塵,還需要監測NO2、SO2等排放。監測的數據單位為kg/m3或kg/t,根據企業
生產排氣筒的流量數據,換算得到窯爐排氣筒(窯頭)粉塵的質量。因此,需要填報的數據為:窯爐排氣筒的粉塵濃度(單位kg/m3)、窯爐排氣筒的氣體流量(m3/h
)、產量(t/h)或者直接填寫窯頭粉塵的質量(單位 kg/t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