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中有一個“額外性”的概念
首先,CDM中有一個“額外性”的概念,也是一個重要前提,即CDM資金幫助項目的減排量在沒有CDM的情況下是難以產生的。關于這一點國家發改委、第三方和聯合國CDM理事會將會嚴格地審查。企業在考慮CDM項目時,應該注意。
其次,CDM項目審批過程十分繁瑣和復雜,要經過國內、國外兩套程序、多個機構審批,項目從申請到批準最順利也需要3至6個月時間,復雜的審批程序可能會給最后的結果帶來不確定性,并且無論項目是否審批成功,前期有關設計、包裝等費用至少需要投入10萬美金。這就給一些企業申報CDM增添了難度。
第三,價格競爭?,F在CDM基本上已經是買方
市場,隨著更多發展中國家企業對CDM的逐步了解和參與,發展中國家企業的議價能力將進一步降低,會導致減排額的價格進一步下滑,預期的收益將會大幅度減少。
第四,違約責任。如果項目設計不合理,監測不準確,實際的廢氣達不到協議約定數量,我國企業還要承擔違約責任。這些都需要申報企業注意,事前將調查準備工作做得更加細致。
最后,
政策的變動。國務院發布了《清潔發展機制實施暫行辦法》,給國內企業和國際買家更穩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