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易碳家了解到,紐約和倫敦的金融業發展經驗表明,建立互補性的網絡組織結構是
碳交易繁榮的關鍵。首先是金融機構與服務機構的互補。開展碳交易,需要明確的運行規則和清晰的產品界定。僅倫敦就有3家世界上最大的律師事務所,為
碳金融提供法律服務,眾多碳咨詢管理公司極大地促進了碳
市場信息流動;其次,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分工、合作。不論是小型的專業公司、對稱基金、大型的投行、商業銀行,在市場上均有明確的分工,建立了高效的協作網絡;最后,原有的金融服務網絡為碳金融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
碳市場從已經建立的資本與客戶網絡中獲益,金融中心的位置也因碳交易的繁榮得到了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