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關于
北京市在嚴格控制
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
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及我委《關于進一步做好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14]2794號)相關要求,定于2015年3月至10月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報告、
第三方核查報告報送及碳排放配額清算(履約)情況專項監察,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察范圍
未按規定報送二氧化碳排放報告、第三方核查報告和完成碳排放配額清算(履約)的排放單位。
二、監察內容
(一)報告單位是否按規定報送2014年度二氧化碳排放報告。
(二)重點排放單位是否按規定報送2014年度二氧化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報告。
(三)重點排放單位是否按規定完成2014年碳排放配額的清算(履約)工作。
三、監察方式
由市
節能監察大隊會同各區縣發展改革委分別對所屬區域的排放單位進行現場監察。
四、各排放單位要高度重視和配合此次監察,按照國家及本市法律
法規的要求做好準備工作。
五、我委按照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和我委《關于印發規范碳排放權交易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通知》(京發改規〔2014〕1號)的有關規定對有違法行為的排放單位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3月20日
(聯系人:節能監察大隊 劉聞博; 聯系電話:66415588-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