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道路,加快推動工業綠色轉型,厚植新型工業化生態底色,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2.5%,重點行業二氧化
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0%,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綠色轉型取得階段性成效。到2030年,產業結構明顯優化,綠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顯著提高,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增強,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碳排放總量實現達峰,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
二、主要任務
(一)推動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1. 優化綠色低碳產業布局。統籌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協同轉型,引導各市州立足產業基礎、資源稟賦、環境承載力等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產業互為補充、與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綠色發展格局。西寧市重點發展光伏、鋰電、復合纖維材料等產業,海西州重點發展鹽湖資源綜合利用、
有色冶金、氫能等產業,海東市重點發展新能源、合金材料、大數據等產業,其它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 促進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升級。實施制造業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加快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有色冶金等行業技術升級、設備更新、綠色低碳改造,建設一批“產業協同”“以化固碳”示范項目,推動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合理提高新建、改擴建項目資源環境準入門檻,依法依規淘汰低端低效產能,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支持相關地區有序承接發展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和環保、能效、安全生產等標準的綠色載能產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
市場監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壯大綠色發展新動能。實施延鏈補鏈強鏈行動,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对?,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綠色低碳產業占比。做大光伏、鋰電、氫能等新能源產業,做專鋁鎂、鋁鋰等輕金屬合金、高性能纖維、鎂基土壤修復等新材料產業,做優大數據產業,打造一批國家級綠色數據中心,謀劃布局儲能、固態電池等未來產業,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化、集群化、生態化發展,打造新能源、新材料、數字經濟千億產業集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數據局、省科技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能源消費綠色低碳轉型。
4. 提升清潔能源消費比重。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著力構建清潔高效低碳的能源消費結構。鼓勵
鋼鐵、
水泥、
化工等行業企業利用氫能、生物燃料等替代傳統能源。有序推動重點用能行業煤炭減量替代,合理引導工業用天然氣消費。因地制宜推廣應用電窯爐、熱泵、電動力等設備,提升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鼓勵企業參與綠證綠電交易,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園區建設工業綠色微電網,就近大規模高比例消納可再生能源。(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落實國家
節能降碳十大行動,加強綠色低碳關鍵技術攻關、標準制修訂,并推廣應用。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節能降
碳管理機制,有序推進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以流程降碳、工藝降碳、原料替代實現生產過程降碳,促進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有色冶金等重點行業盡早實現碳達峰。推進低碳發展試點示范,培育低碳發展示范標桿。實施能效“領跑者”和能效對標達標行動,遴選發布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及能效指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 強化用能監督管理。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探索開展項目碳排放評價,嚴把新上項目能耗和碳排放關。加強節能法律
法規、強制性節能標準執
行情況監督檢查,實現重點用能行業企業、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察全覆蓋。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全面實施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鼓勵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診斷+改造”等模式實施節能降碳改造升級。組織實施工業節能降碳診斷服務,強化結果運用,挖掘企業、園區節能降碳潛力。(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資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
7. 推進礦產資源深度利用。加強礦產資源的全過程管理和全鏈條節約,鼓勵發展和應用綠色采選加工技術,推動低品位礦、共伴生礦、復雜難處理礦產資源的節約和高效利用,提升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穩步推進金屬尾礦有價組分高效提取及整體利用,推動尾礦綜合利用與綠色
建材、裝配式建筑產業協同發展,探索尾礦在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利用。支持鉀、鎳、鉛、鋅、銀等礦產資源在采選、冶煉、加工等環節的技術攻關,開發高端和高附加值產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再生資源高值化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規范管理,培育一批再生資源高值化利用骨干企業。鼓勵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公布
碳足跡。推進退役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廢舊鋰電池等新型固廢資源化利用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開展再制造關鍵技術研發,加快發展高端智能再制造產業,擴大對原生資源的替代規模。支持打造再生資源高值化利用產業園區,推動再生資源規?;?、規范化、清潔化利用。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整治力度,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 推進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加強復雜難用工業固廢規模化利用技術研發應用,推動區域大宗工業固廢協同處置,提升大宗工業固廢規?;C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于區域特點的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模式,建設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推動固廢利用產業集群化發展。實施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推動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實現新增工業固廢能用盡用、存量工業固廢有序減少。加快建設“無廢企業”“無廢園區”“無廢城市”。(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 省生態環境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推進水資源高效利用。實行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大力推進非常規水多元、梯級和安全利用。實施工業水效提升改造工程,促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開展水平衡測試、用水績效評價和水效領跑者行動,發布水效領跑者名單,遴選節水標桿企業、園區。推動工業廢水循環利用試點示范。健全省、市州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加強監督管理。鼓勵企業開展用水審計、水效對標達標,提高用水效率。(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生產過程綠色低碳轉型。
11. 強化有害物質源頭減量。推進原輔材料無害化替代,圍繞企業生產所需原輔材料及最終產品,減少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所列化學物質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促進生產過程中使用低毒低害和無毒無害原料,降低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削減生產過程污染排放。實施清潔生產水平提升工程,圍繞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藝環節,開展源頭控制與過程削減協同工藝技術研發和應用示范。有序推動能源、化工、有色冶金等行業企業實施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系統性清潔生產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深入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
認證,重點行業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現全覆蓋。建立健全清潔生產激勵制度,應用好審核和評價認證結果。(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升級改造末端治理設施。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末端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形成清潔、穩定、高效的治理能力,減少二次污染。聚焦大氣、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涉重金屬及有機廢水等重點行業,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應用示范。深入推進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穩步提升有色冶金、化工等行業廢水治理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引導產品供給綠色化轉型。
14.深化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程,加大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創建力度,持續擴大覆蓋范圍。培育一批綠色設計示范企業,不斷探索綠色低碳路徑和解決方案,帶動產業鏈、供應鏈綠色協同提升。支持企業建設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制定綠色標準,打造綠色制造標桿。積極創建“零碳”工廠、園區,加快建設零碳產業園區,打造國家級零碳技術集聚區和先行示范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引導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 綠色材料、推行綠色制造、采用綠色包裝、開展綠色
運輸、回收利用資源,著力構建從基礎原材料到終端消費品全鏈條的綠色產品供給體系。加快建立健全覆蓋主要行業的綠色產品標準、標識,完善能效、水效標識制度,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和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行動,推廣應用一批高端、智能、綠色低碳環保產品,增強特色優勢產業綠色低碳產品供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強化綠色服務能力建設。推行服務型制造,構建優質高效的綠色制造服務體系。引導大型企業利用自身在產品綠色設計、綠色供應鏈管理等方面的經驗,為上下游企業提供綠色提升服務。鼓勵綠色低碳裝備制造企業由提供“產品”向提供“產品+服務”轉變。積極培育專業化綠色低碳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機構,提供產品綠色設計,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
第三方治理等服務模式,開展綠色診斷、運營管理、檢驗檢測、評價認證等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速制造流程數字化轉型。
17.建立綠色低碳基礎數據平臺。采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能源、資源、環境管理水平,深化生產過程數字化應用,賦能綠色制造。加快建立數字化碳管理體系,鼓勵企業、園區協同推進能源數據與碳排放數據的采集監控、智能分析和精細管理。分行業建立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基礎數據平臺,統籌綠色低碳基礎數據和工業大數據資源,建立數據共享機制,推動數據匯聚、共享和應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推動數字化綠色化深度融合。深化產品研發設計、生產制造、應用服役、回收利用等環節的數字化應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綠色制造領域的應用,加速生產方式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推動生產過程關鍵工藝裝備智能感知、控制系統優化,培育一批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引導數字科技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打造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字孿生系統,以數據驅動提升行業綠色制造水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數據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實施“工業互聯網+綠色制造”。鼓勵企業、園區開展能源資源信息化管控、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地下管網漏水檢測等系統建設,實現動態監測、精準控制和優化管理。加強資源能源供應、使用、替代等環節數據的智能化采集、管理與應用。推動主要用能設備、工序等數字化改造和“上云、用數、賦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措施
20. 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暨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對工業綠色轉型系統謀劃、整體部署、解決重大
問題、督促重點任務落實。省直有關部門、各地區要落實各自責任,加強協同配合,細化實化推進舉措,合力推動工作部署落地見效。(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暨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加強
政策支持。用足用活國家“兩重”“兩新”支持政策,統籌用好省級工業轉型升級等專項資金,鼓勵各地設立綠色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工業綠色轉型發展。落實好國家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應享盡享。完善綠色轉型價格政策。用好碳
減排支持工具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加大綠色金融、轉型金融支持。(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青海省分行、省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行業協會等機構作用,深入開展綠色低碳發展政策宣傳,推廣工業綠色轉 型發展中的新經驗、好做法。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樹立綠色發展導向,在全省上下形成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的良好局面。(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暨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