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11 21:10 來源: 中創碳投 |作者: 劉穎
2013年10月15日,國家發改委印發發電、電網、鋼鐵、化工、電解鋁、鎂冶煉、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首批10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以下簡稱“指南”),2014年12月3日,國家發改委又印發了第二批4個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2015年上半年可能發布包括采礦、交通、機械電子設備、食品飲料煙草、建筑、有色金屬、造紙、其他工業(通用)等8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未來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后,很可能會采用這些方法核算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中創碳投碳訊將分期為大家解讀已發布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
《中國水泥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中,水泥生產企業核算邊界內的關鍵排放源包括:1)化石燃料的燃燒;2)替代燃料和協同處置的廢棄物中非生物質碳的燃燒;3)原料碳酸鹽分解;4)生料中非燃料碳煅燒;5)購入使用的電力和熱力。
報告主體進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完整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1)核算邊界;
2)排放源;
3)活動水平數據;
4)排放因子數據;
5)計算燃料燃燒排放、工業生產過程排放、凈購入使用的電力和熱力對應的排放;
6)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
《中國水泥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中,除了要求企業報告溫室氣體排放量、活動水平及其來源、排放因子及其來源,還要求報告企業的基本信息,包括企業名稱、單位性質、報告年度、所屬行業、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填報負責人和聯系人信息等,并要求企業建立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