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構建
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產品碳標識
認證制度、產品
碳足跡管理體系”。《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關于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重點產品碳排放核算方法要求。與此同時,國際上涉及產品碳足跡的貿易
政策頻現,對我國產品出口帶來挑戰,通過科學方法摸清我國產品碳足跡情況迫在眉睫。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應對國際涉碳貿易政策,生態環境部牽頭落實15部委《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提出“發布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的任務要求,指導制定了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作為國內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引導促進我國各類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