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地球之巔,雄踞高原上,屹立藍天下。今年9月1日,是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正式頒布實施一周年的日子。這是一部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法律,也是繼《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后的另一部區域綜合法律,對于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強生態風險防控,推動青藏高原可持續發展、助力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自正式頒布施行以來,
青海省生態環境廳把學習宣傳貫徹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聚焦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用法治手段縱深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以法治理念推進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強化污染防治攻堅治理,系統推進生態保護修復,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面掀起學習宣傳貫徹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熱潮,為守護青藏高原綠水青山,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保駕護航。
認真學習 使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入腦入心
一年來,青海省生態環境廳以上率下帶頭學、全面學、創新學,把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作為領導干部年度學法必修課貫穿到監督、監管、監測、執法、服務全過程,制定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學習宣傳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工作方案,采取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專家輔導學、基層宣講學、知識競答學等形式,深刻把握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主要內容、內涵實質、核心要義,準確理解立法目的、法律責任等。
深入開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學習宣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從思想自覺到行動自覺,以“國之大者”的站位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切實讓“三個最大”和“三個更加重要”理念深入人心,讓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成為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紅綠燈”,成為推動青海省生態文明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指揮棒”。
一年來,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充分利用“兩微一端”、電視、報刊等載體,通過“一圖讀懂”、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延伸拓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學習宣傳深度廣度。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將青藏高原保護法列入年度普法重點任務,注重以案釋法,聯合團省委、省檢察院等在六五環境日、全國生態日等節點舉辦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會同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邀請多家中央及省垣媒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10件守護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典型案例。
真抓實干、務實篤行,持續深化社會公眾、青少年等重點人群法治宣傳教育,增強網絡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切實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宣傳普及,讓法治宣傳教育動起來、實起來、活起來,不斷提升公眾生態環境意識,提升廣大干部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凝聚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合力,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良好局面。
深入貫徹 以法治之力守護綠水青山
一年來,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制定實施《青海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青海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版)》,有序推進重點區域燃煤設施淘汰和清潔化改造進程,狠抓抑塵、減煤、控車、治企各項舉措落實,強化源頭管控、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污染協同治理,提升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積極發揮項目引領作用,安排中央和省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共計9億余元,支持實施項目34個,特別是重點實施對污染防治攻堅任務支撐作用大、減污效果好的工業企業深度治理項目,在有效實現污染物
減排的同時,可拉動社會投資5.97億元,有力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穩定向好。
修訂完善《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推動落實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工作方案等重要
政策規劃。全省35個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為100%,長江、黃河干流、瀾滄江出省境斷面水質穩定保持在Ⅱ類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斷面水質達到Ⅲ類。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推進耕地分類管理,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并實行動態管理。強化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扎實推進西寧市、海西州、玉樹州“無廢城市”建設。
堅決執行 用更實措施推動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
一年來,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堅持嚴的基調,加強生態環境監督監管監測執法。出臺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常態化監督管理和問責的政策措施,積極構建生態環境保護閉合責任鏈條,著力形成黨委政府領導、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部門協同、區域聯動、社會參與的生態環保大格局。
綜合運用預告、收集、受理、提醒、評判、嚴管、督查、宣傳8項機制,從嚴從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
問題解決。始終以“零容忍”態度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確保青藏高原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突擊檢查夜查,聯合青海省公安廳、省檢察院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污染源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和
第三方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專項行動
。出臺《關于全面推進美麗青海建設的實施意見》,實施鞏固提升青海生態環境保護成效三年行動計劃,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納入《青海省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監督。加強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在黃河、長江、瀾滄江、青海湖等重點流域實施干流及重要支流水生態修復項目,通過開展生態緩沖帶建設、自然岸線修復、河岸灘地生態修復等工程,著力修復流域水生態系統功能,全面提升區域水源涵養能力。
下一步,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將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屆六次全會工作部署,深刻把握“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嚴”的工作要求,嚴格落實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所賦予的法定職責,堅決扛牢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以全面推進美麗青海建設為抓手,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助力加快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貢獻青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