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工作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24〕11號),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讓美麗藍天成為美麗大連建設的亮麗名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加強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
減排,持續推進空氣質量鞏固改善。到2025年,全市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0%以上;細顆粒物(PM2.5)濃度達到省考指標,力爭不超過27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不超過0.6%;VOCs排放總量和氮氧化物分別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二、持續優化產業結構,加快促進產業產品綠色升級
(一)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部署要求,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
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規劃環評、項目環評、
節能審查、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
碳排放達峰目標等相關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
運輸方式。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結合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推動重點領域設備更新升級和工藝流程優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超期服役老舊設備。(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進重點產業綠色發展。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制定重點行業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結合產業集群特點,因地制宜推進建設集中供熱中心、集中噴涂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積極創建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實施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嚴控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產品建設項目。開展VOCs原輔材料摸底調查。分行業開展使用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企業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制定汽車、家具制造等涂裝行業、印刷行業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指南,推進重點行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在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
市場監管局、大連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加速推進能源清潔低碳發展
(四)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快發展風電、光伏、核電等清潔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6%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左右。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對支撐
電力穩定供應、電網安全運行、清潔能源大規模并網消納的煤電項目及其用煤量應予以合理保障。推進農業領域清潔能源替代。持續穩妥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實施燃煤鍋爐整合淘汰。編制《大連市供熱專項規劃》,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對集中供熱區域進行系統規劃、統籌考慮、優化布局,加快熱力管網建設。加快推進普蘭店熱電廠、莊河電廠熱電聯產建設,穩妥推進核能供熱。依托電廠、大型工業企業開展遠距離供熱示范,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供暖鍋爐。到2025年,市內五區及縣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工業園區和鄉鎮原則上不再新建20噸/時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得新建10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推進清潔取暖。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縣城散煤用戶為重點,科學合理、因地制宜、積極實施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完成散煤替代的必須保障用電、用氣需求,防止散煤復燒。新建民用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快推進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嚴格執行銷售煤炭質量標準,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依法查處禁燃區內散煤銷售網點。(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推動多式聯運、大宗貨物“散改集”,發展集裝箱海鐵聯運。到2025年,集裝箱海鐵聯運占比力爭達10%以上。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儲煤基地,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水路運輸,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船。到2025年,沿海主要港口利用集疏港鐵路、水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汽車等運輸大宗貨物比例力爭達到80%。與2020年相比,鐵路貨運量占比力爭提升0.5個百分點,達到15%左右,鐵路貨運量增長10%左右。新建或改擴建集裝箱、大宗干散貨作業區,原則上要同步規劃建設進港鐵路。推動主要港區港內鐵路和碼頭作業區的無縫銜接,到2025年主要港區鐵路進港率達100%。(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沈鐵大連鐵路物流中心、遼港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在火電、
鋼鐵、煤炭、
水泥等行業和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到2025年,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70%左右。協調做好全市高速服務區快充站建設。加強重型貨車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加強限制區域高排放貨車攔截查處,強化對年檢機構的監管執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工礦企業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加強綠色施工管理,鼓勵建筑工地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舊船舶,協同推進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和港口岸電設施建設,提高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到2025年,大連周水子機場橋電使用率達到95%以上。強化監督檢查,推進污染治理,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冒黑煙”現象。(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海洋發展局、市市場監管局、大連海事局、大連海關、市口岸辦、遼港集團、大連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沈鐵大連鐵路物流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加強成品油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全環節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開展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測,溯源
問題線索,依法追究相關主體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大連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強化面源治理,不斷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十一)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加強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監管,嚴格落實揚塵公示制度,實現“同步開工、同步公示”。合理規劃道路施工作業時間和作業面,有效降低揚塵污染。強化渣土車監管,防治帶泥土上路。加強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加大重點區域、城市出入口、施工工地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嚴禁道路積塵,中心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縣城達到70%左右。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強
化工業企業堆場料場揚塵防控。持續推進裸地整治,將裸地源頭治理納入工程項目前期設計,及時做好收儲地塊、閑置工地、公共用地綠化硬化。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持續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政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加強露天礦山揚塵管控,依法關閉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限期整改不達標礦山。(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不斷提高秸稈離田效能,壯大秸稈利用市場主體,提高秸稈飼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完善收儲運體系,建立秸稈資源臺賬。不斷提升秸稈還田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加強秸稈禁燒管控,精準劃分秸稈禁燒范圍,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壓實秸稈監管責任,綜合運用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科技手段,開展秸稈焚燒重點時段專項巡查。(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強化污染減排,切實降低多污染物排放強度
(十四)強化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定期開展儲罐密封性檢測,鼓勵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推廣使用汽車罐車密封式快速接頭。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企業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處理設施。(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五)強化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高質量、按進度推進鋼鐵、水泥行業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國家、省統一要求,組織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簡易低效污染防治設施排查治理,推進重點涉氣企業逐步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引導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含電力)超低排放改造。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油煙、惡臭等群眾身邊污染治理。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引導實施餐飲油煙治理設施
第三方運維管理及在線監控。依法查處餐飲油煙等違法行為。強化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要安裝運行在線監測系統。加強煙花爆竹銷售源頭管控,合理劃定禁止燃放區域,尋求傳統習俗和安全環保最大公約數。(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持續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90%以上。加強氮肥、純堿等行業大氣氨排放治理;加強工業源煙氣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持續強化能力建設,不斷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
(十八)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持續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提升績效水平,每年9月底前,完成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制修訂工作,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加強輕中度污染天氣應對,持續開展“保良減污”工作,不斷加強不同類型污染過程應對措施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積極參與省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十九)提升大氣環境監測預報能力。持續開展顆粒物組分、VOCs組分及非甲烷總烴監測,探索開展垂直方向上臭氧濃度觀測。不斷強化大連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逐步提高未來7—10天區域污染過程預報準確率。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增設或優化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提升大氣環境監控能力。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確保應納盡納。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應用,推動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并穩定運行。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建設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控平臺。(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強化大氣環境監管執法。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監管,確保監測數據質量和穩定傳輸。進一步配備紅外熱成像儀、便攜式氫火焰離子檢測儀、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等裝備,加強基層執法人員監測能力培訓,提高運用科技手段發現問題能力。完善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大連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加強服務支撐,充分發揮科技經濟保障作用
(二十二)積極支持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第三方服務等領域支持培育一批知名企業。多措并舉治理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亂象,發揮環保產業協會作用,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積極加強決策科技支撐。2025年底前,完成大連市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并定期更新。結合大氣超級站和臭氧雷達等監測結果,開展臭氧來源解析、生成機理、主要來源、傳輸規律評估研究。綜合利用遙感監測、雷達、走航等科技手段,提高大氣污染物分析溯源能力。(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積極發揮價格稅收引導作用。落實國家、省支持性電價政策和輸配氣價格政策。(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國網大連供電公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對港口岸基供電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研究推動降低岸電使用服務費。對新能源城市公共汽電車充電給予積極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國家、省鐵路運價政策,完善鐵路運價靈活調整機制,規范鐵路貨運雜費,研究推行“一口價”收費政策,廣泛采用“量價互保”協議運輸模式。(市發展改革委、市通運輸局、沈鐵大連鐵路物流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對完成大氣治理任務的納稅人,依法落實環境保護稅優惠政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對VOCs環境保護稅征收工作。(市稅務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持續壓實各方責任,共同營造全民參與良好氛圍
(二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對本地區空氣質量負總責,組織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各區市縣、開放先導區要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市直有關部門要做好專項經費保障。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工作進度。各有關部門要自覺抓好本領域大氣環境保護任務落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加強監督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重點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工作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超額完成目標和任務的地區給予激勵,對未完成目標和任務的地區,從資金分配、項目審批等方面實施懲戒。對問題突出的地區,視情組織進行通報、約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力度。將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治理、運維、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定期依法對社會公布。指導重點排污單位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生產、進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企業,依法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大連市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加強宣傳引導。使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手段,運用公眾喜聞樂見方式,廣泛宣傳解讀大氣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工作成效,不斷提高群眾對大連美麗藍天的幸福感、獲得感。大力普及大氣環境與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識,提升公民大氣環境保護意識與健康素養。(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加強全民參與。政府帶頭開展綠色采購,推廣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大氣環境保護,鼓勵公眾反映大氣相關環境違法行為線索。倡導公眾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綠色出行、
公交出行,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共同改善空氣質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