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舉行“林業
碳匯+生態司法”試點及首張林業碳票的開發工作新聞發布會,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副總林長王梁作主題發布,回答記者提問。自治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韋鍵,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汪娟娟,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呂芳,宜昌市生態環境局長陽分局黨組成員胡斌等發布人從不同側面分別回答記者提問。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是人類生存的根基。為了發揮森林碳庫作用,長陽開展了林業碳匯工作探索,推進了“林業碳匯+生態司法”試點,誕生了湖北省首張林業碳票。長陽自治縣成立40年特別是新時代十年來,森林的水庫、錢庫、糧庫效應得到充分顯現。全縣國土面積3420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積2648平方公里,森林面積2517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高達73.60%,森林蓄積量達到1801.69萬立方米。全縣共建設自然保護地78327.89公頃,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地58964.61公頃,占國土面積的17.24%。建成國家5A級景區1家、4A級景區2家、3A級景區4家,旅游銷售年均收入達7000萬元以上。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緊盯綠水青山資源,努力探索和實踐“以GEP助推GDP增長”的山區社會經濟發展新模式,推動林業大縣向林業強縣的跨越,林業碳匯被寄予厚望。
2023年1月底,縣政協十屆三次全會進行大會發言,政協委員《關于探索森林碳匯交易 推動林區共同富裕的建議》引發熱議: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長陽是一個山區林業大縣,要敢于先行先試,敢于在推進“雙碳”戰略中走在全省前列。
2024年初,宜昌市林業和園林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生態環境局四部門聯合印發《宜昌市在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中開展生態環境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適用林業碳匯試點工作方案》,選定長陽作為此項工作的試點縣之一。4月,由縣林業局、縣法院、縣檢察院、市生態環境局長陽分局聯合組建的“林業碳匯+生態司法”協同創新機制正式形成,出臺《長陽縣林業碳票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在破壞環境資源案件中開展生態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適用林業碳匯實施方案(試行)》。該機制的建立是對替代性生態修復的一種全新實踐,同時也充分體現了司法機關深入踐行司法修復理念,主動融入碳達峰碳中和國家戰略的具體行動。通過認購林業碳匯替代生態修復的試行,一方面可以引導侵權人從生態環境的“破壞者”轉變為“修復者”;另一方面引導社會公民認購林業碳匯,共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創“保護生態資源,共建共享共治”新局面。
根據試點工作要求,由國營土地嶺林場作為業主,向縣林業局提出林業碳票開發申請。縣林業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長陽分局完成資料審查,同意國營土地嶺林場進行首次林業碳票開發。6月17日,《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國營土地嶺林場林業碳票碳
減排量核算報告》順利通過專家評審。6月21日經市生態環境局長陽分局備案簽發,縣林業局向國營土地嶺林場制發《長陽林業碳票》,此張碳票是長陽第一張林業碳票,也是湖北省首張林業碳票。本次林業碳票開發面積371.52公頃,計量核準監測期
碳減排量29953.38 tCO?-e。在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工作中,縣法院已在2起非法狩獵案件中運用“林業碳匯+生態司法”賠償機制,推動該機制的具體落實。
長陽最大最多的資源,莫過于“綠水青山”。新一屆縣委通過在全縣組織開展大研討大動員,對發展定位再校準、對發展標準再提高,走出一條“以GEP(生態產品總值)助推GDP增長”的山區社會經濟發展新模式,爭當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示范縣。下一步,將以首張碳票開發為基石,結合自身縣域資源稟賦與特色,在企業有償
碳排放,碳匯資源跨區域交易等方面開發出更多更好的林業碳匯項目,最大程度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實戰化、具體化,有效實現資源優勢的經濟效益最大化、最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