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
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是實現碳達峰目標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徑。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落實國家、省碳達峰
碳中和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根據《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建標〔2022〕53號)、《加快推動建筑領域
節能降碳工作方案》(國辦函〔2024〕20號)、《
山東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魯建節科字〔2023〕2號)、《關于進一步支持建筑業做優做強的若干意見》(魯建發〔2024〕7號)、《青島市碳達峰工作方案》(青發〔2023〕6號)、《青島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發〔2024〕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對山東、對青島工作指示要求,深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加快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方式,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城鄉建設體系,確保城鄉建設領域如期實現碳達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則
堅持系統謀劃和因地制宜,統籌城鄉建設領域全過程各環節,統籌城鎮和鄉村建設,以建筑領域為重要抓手,科學制定降碳措施,促進城鄉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
堅持以人為本和共建共享,將推動碳達峰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緊密結合,建設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夯實綠色發展底色,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推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共同創造美好環境。
堅持政府引導和
市場主導雙輪驅動,健全財稅、金融等經濟
政策,協同推進各項工作,促進行業綠色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初步建立,城鄉建設方式加快從粗放式向集約化轉變,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城市建設發展模式基本形成,碳
減排扎實推進,城鄉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城鄉發展質量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明顯提升,綠色建筑發展質量不斷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綠色建造方式加速推廣。
2030年前,城鄉建設領域
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高品質綠色建筑規模持續增長,綠色建造方式廣泛推行,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
2060年前,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系統性變革全面實現,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治理現代化全面實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系統推進綠色低碳城市建設
(一)構建綠色發展空間格局
按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構建產城融合、職住平衡、高效有序、緊湊宜居、
交通便利的城市格局,促進國土空間均衡高效開發,推動形成多中心、網絡化、組團式的空間布局。統籌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合理布局地鐵軌道交通、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綠色慢行交通設施,主城區道路網密度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到2025年,軌道交通運營總里程數達到351.6公里;到2030年,軌道交通運營總里程數突破500公里。堅持推動城市更新,建立完善城市更新和城市治理長效機制,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除違法建筑和經房屋安全鑒定單位按《危險房屋鑒定標準》鑒定為危險房屋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盤活存量房屋,減少各類空置房。(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
運輸局、青島地鐵集團、各區市等)
(二)打造綠色生態城區
鼓勵新建城區按照《青島市綠色生態城區(鎮)建設技術導則(試行)》進行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深化重點片區綠色低碳建設,集中連片推廣高星級綠色建筑,規模化推廣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鼓勵由低碳向零碳升級,推動產城融合發展。支持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青島片區、青島中德生態園、青島國際郵輪港區、嶗山生態健康城等建設綠色生態城區,支持中德生態園未來城D2組團等有條件區域探索向零碳試驗區轉型。到2025年,規劃建設綠色生態城區不低于5個,零碳試驗區不低于1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區市、各功能區等)
(三)建設綠色低碳社區
在城市新建住區中推進完整社區創建,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推進奧帆中心零碳社區等綠色低碳社區建設,引導可再生能源進入社區能源消費終端。到2030年,全市完整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既有居住社區配建相關設施,有序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老舊小區改造任務,結合上級政策要求和轄區實際,適度推進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多元化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鼓勵綠色低碳用能方式,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政府公務用車全面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管理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青島供電公司、市旅游集團、市能源集團、各區市等)
(四)發展綠色低碳住宅
推行高品質住宅建設,讓綠色成為住宅底色,城鎮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項目全面執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高品質住宅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風。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合理控制居住區規模、容積率等指標,試行建筑大開間靈活隔斷結構技術體系,倡導可分可合的戶型設計,減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資源浪費。建設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系統,實現住房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推行整體衛浴和廚房等模塊化部品應用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各區市等)
(五)提升基礎設施綠色水平
加強供熱、供氣、供電、供水等市政基礎設施智能化建設管理和設備更新。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及清潔熱源、供熱管網等建設改造,推進供熱場站、管網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新增地下綜合管廊15公里,到2030年城市供熱管網熱損失比2020年下降5個百分點。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7.9%以內。持續推動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加強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傳統水源利用,提高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新建改造市區排水管網110公里,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和整縣(市、區)制雨污合流管網實現“雙清零”,全市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提標改造,出水達到地表水準IV類水標準,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達55%以上。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注重生態景觀與海綿功能的統籌融合,各類建設項目同步執行海綿城市標準,合理運用透水鋪裝、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植草溝等措施,合理構建雨水匯水分區和徑流通道,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可滲透面積比例力爭達45%。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到2030年城鄉生活垃圾中的其他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95%。推進城市綠色照明,提高LED等高效照明燈具的普及率,到2030年功能性照明節能燈具普及率達到60%以上。完善城市公園體系,推進中心城區、老城區綠色網絡建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管理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能源集團、青島供電公司、各區市等)
三、協同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建設
(六)推進綠色低碳縣城建設
提高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控制縣城建設密度與開發強度,統籌縣城、中心鎮、特色鎮、行政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推廣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建設方式。推進縣城建設與自然環境相協調,注重縣城風貌與自然生態景觀、農林牧業景觀有機融合。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宜超過40米。合理確定新建建筑高度,重點發展中低層住宅,嚴控高層住宅無序開發。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鼓勵建設連續暢通的步行道、自行車道網絡。支持西海岸新區張家樓鎮、萊西市夏格莊鎮等特色鎮建設綠色生態城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管理局、西海岸新區、膠州市、萊西市、平度市等)
(七)建設綠色宜居鄉村
推行鄉村建設評價機制,推動各類規劃在村域層面實現“多規合一”,對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應編盡編。堅持高質量建設鄉村振興示范片區,每年創建市級美麗鄉村示范村100個,培育一批省級和美鄉村示范村,到2025年,打造省級示范村100個。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城鎮和村莊聚集,形成自然、緊湊、有序的農房群落,打造“一鄉一韻、一村一景”的膠東特色風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各區市等)
(八)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
引導新建農房實施《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提升農房能效水平。以嶗山區為試點推動綠色農房建設,鼓勵農村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居住建筑按綠色農房進行設計和建造。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
建材。推進農村清潔取暖,在冬季清潔取暖項目中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升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提高常住房間舒適性,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市等)
(九)提升基礎設施低碳化水平
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規劃建設和管控,加快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覆蓋,加強供水、排水、道路等設施建設。推進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鼓勵使用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及太陽能灶等系統和設備。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等用能電氣化。扎實推進黑臭水體、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提質增效,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70%,鼓勵對達到國家或地方相關標準的尾水進行資源化利用。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倡導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務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各區市等)
四、著重提升建筑全鏈條綠色低碳水平
(十)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比例。將星級綠色建筑與“好房子”建設相結合,城鎮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商品住房項目全面執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城市新區新建民用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機關辦公建筑、超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重點區域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高星級綠色建筑,鼓勵具備條件的區域集中連片推廣高星級綠色建筑。將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納入建筑策劃、立項、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備案等工程建設管理全過程。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醫院創建行動。完善規劃、建設、財政、金融等政策支持,推動綠色建筑更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累計建成綠色建筑面積1.5億平方米以上,80%以上縣級及以上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委金融辦、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各區市、各功能區等)
(十一)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逐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居住建筑執行83%節能標準,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達到78%節能標準。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筑,鼓勵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建設。以西海岸新區、嶗山區為試點,規模化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累計推廣超低能耗建筑120萬平方米以上。鼓勵建設近零能耗建筑,發展低碳、零碳、產能建筑。加快建筑領域設備更新,推進存量建筑節能改造。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結合居民意愿應改盡改。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鼓勵醫院、學校、酒店、國家機關辦公樓等建筑進行綠色化改造。完善民用建筑用能監管平臺建設,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新建、改建、擴建的機關辦公建筑和其他單體建筑面積為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納入“青島市民用建筑用能監管平臺”管理。積極推動建筑能效測評標識,探索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和建筑領域
碳交易等創新管理機制,提升大型公共建筑等重點用能建筑能耗智能化管控和綠色低碳運維水平,推動由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逐步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到2025年,累計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能效提升6380萬平方米,改造后整體能效提升不低于2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市等)
(十二)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空氣能、潮汐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0%。推進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引導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推動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等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引導建筑電氣化發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電氣化設計,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設備建筑應用。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光伏系統+儲能設備+直流配電+柔性用電)、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建筑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
電力。推動建筑熱源端低碳化,綜合利用熱電聯產余熱、工業余熱,充分發揮城市熱電供熱能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青島供電公司、市能源集團、各區市等)
(十三)促進建造方式工業化數字化轉型
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與智能化協同發展。大力發展鋼結構、混凝土結構等裝配式建筑、模塊化建筑,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建設條件等環節應明確裝配式建筑有關要求,在規劃設計方案聯合審查、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建筑工程應按規定采用裝配式建筑。全面推廣預制內隔墻板、樓梯板、樓板。新建學校、醫院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積極推進鋼結構住宅建設。推進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生產標準化,建立標準化部品部件庫,擴大標準化部品部件使用規模。大力發展裝配化裝修,推動裝配化裝修設計標準化、生產部品化、施工集成化。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放大國家智能建造試點城市效應,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5G、區塊鏈等信息技術集成與創新應用,建設數字住建一體化平臺。到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水平顯著提高,打造智能建造示范項目100個以上,智能
化工廠20個以上,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5個以上,培育一批工業化智能化建造龍頭企業。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全部采用綠色施工方式,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噸/萬平方米。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市等)
(十四)大力發展應用綠色建材
積極推廣綠色建材在工程中應用,抓好國家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城市政策實施,推進綠色建材電子化采購交易,政府投資項目及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綠色建材產品。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到2025年,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廣采用綠色建材,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綠色建材應用比例不低于30%。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70%。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類收集和資源化利用,推廣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提高建材循環利用率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到2025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5%。(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區市等)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和任務落實
按照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各級各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全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各區(市)、各功能新區等要加強協調,細化完善本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措施,明確任務目標,強化任務落實落細,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市直有關部門、各區(市)、各功能新區于每年10月底前將當年貫徹落實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報告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十六)優化推進機制和發展模式
建立健全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措施,適時修訂《青島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相關
法規,明確碳排放控制目標要求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城市、城區(鎮)綠色低
碳指標體系和標準規劃。建立健全“定期體檢、五年評估”的常態化體檢評估體制,推進鄉村建設評價機制。銜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利用BIM技術和CIM平臺,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
(十七)加強科技引領和產業培育
完善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技術標準,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和工程示范協同發展。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臺建設,以綠色城市、智能建造作為應用場景,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理論創新、技術創新、裝備升級。加強產學研一體化發展和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鼓勵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鼓勵高校靶向性人才培養,逐步形成具有青島特色的技術能力支撐體系。
(十八)完善金融財稅支持政策
市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與規劃、財政、稅務、地方金融、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管、公積金等部門協同配合,從土地供應、容積率獎勵、財政獎補、稅收優惠、金融保險等方面對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建筑綠色消費。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強化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供給,鼓勵銀行業創新信貸產品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建立完善制度體系,加大對符合條件的綠色項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運用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和綠色保險,系統推進綠色低碳建筑、綠色生態城區(鎮)、綠色建材、節能改造、綠色基礎設施工程、綠色能源與清潔取暖等領域高質量發展。
(十九)加大宣傳推廣和教育培訓
通過業務培訓、
論壇展會、新聞宣傳、政策解讀和教育普及,營造有利于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創建的社會氛圍。積極開展國際合作交流,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參與國際化融合,打造國際化綠色城市品牌形象。加快高素質、專業化創新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等相關人才能力水平。結合“全民節能行動”“節能宣傳周”“綠色建筑教育體驗基地”等活動,加大綠色低碳宣傳推廣力度,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參與降碳行動,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降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