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中辦發〔2024〕22號),精準科學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我廳組織起草了《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行政審批處,并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3日。
聯系人:遼寧省生態環境廳行政審批處鄭詩喬
電話:(024)62788569
郵箱:lnsthjtzsq@163.com
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甲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5月30日
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中辦發〔2024〕22號),精準科學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遼寧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依法依規、精準科學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守底線、優格局、提質量、保安全,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為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蓄勢聚能,推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遼寧。
到2025年,全省初步建成全域覆蓋、精準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到203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為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遼寧基本建成、遼寧高質量發展和全面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加強體系建設,全面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一)制定發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充分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堅持省級統籌、市級落地,省、市人民政府分級組織編制發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報上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后發布實施。省級方案側重協調性,明確全省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空間分布和面積比例,全省和重點區域生態環境準入要求,數字化建設要求等。市級方案側重落地性,根據省級方案,明確全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目標、各管控單元邊界、全市和各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等。
(二)構建生態環境精細化差異化管控體系。統籌大氣、水、土壤、生態、聲、海洋等各生態環境要素管理分區,銜接“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在陸海全域分類劃定生態環境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單元。落實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系統集成現有生態環境管理規定,建立由全省、“一圈一帶兩區”4個重點區域、14個市和沈撫示范區、各管控單元組成的“1+4+15+N”四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因地制宜實行“一單元一策略”精細化管理。優先保護單元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功能區域,要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功能維護。重點管控單元主要包括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資源能源消耗強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態破壞嚴重、環境風險高的區域,要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強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
問題。一般管控單元要保持生態環境質量基本穩定。
(三)不斷提升智慧決策能力。建設完善省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數據應用平臺,建立全域覆蓋的生態環境管理底圖,提供數據管理、成果查詢、統計分析、智能研判等服務,推進與國家平臺和省級其他業務系統的信息共享共用。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將全省成果數據匯交至國家平臺,并將國家賦碼后的成果數據載入省級平臺。有關部門要做好“三區三線”、水資源管理、能源管理、水域岸線管理等領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數據共享,提升智慧決策效能。鼓勵開發信息平臺的網頁端、移動端,有條件的地區可建設市級信息平臺。
(四)統籌開展定期調整與動態更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原則上保持穩定,每5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定期調整。5年內確需更新的,按照“誰發布、誰更新”的原則,開展年度動態更新,按要求完成科學論證和備案發布。動態更新以生態功能不降低、環境質量不下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突破為底線,涉及優先保護單元更新的,除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等法定保護區域依法依規調整的情形外,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科學論證;管控單元邊界不變,僅涉及因法律
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有新規定,需聯動更新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可不開展科學論證;其他情形,由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科學論證。
三、強化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助推經濟社會綠色轉型
(五)推進區域綠色協調發展。通過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強“一圈一帶兩區”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治理,助力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引導沈陽現代化都市圈傳統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合理布局,率先在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上實現突破,建成新型工業化示范區。實施沿海經濟帶精細化分區管控,加強沿海重
化工業水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控,打造陸海一體化生態保護和整治修復的示范帶。助推遼西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先導區全面打贏科爾沁沙地殲滅戰,通過生態環境差異化管控,加快實施沙化耕地精準治理、小流域綜合治理、林草生態修復、礦區生態治理等措施,改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遼東綠色經濟區生態優勢,優化生態環境優先保護區管理,既要保護好遼寧的“綠肺”“水塔”,又要做優做強綠色農業、特色文旅、林下經濟等生態產業,建成重點生態功能區、綠色產業集聚區。
(六)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產業布局、結構調整、重大項目選址選線的優化作用,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大、市場需求旺盛、市場保障條件好的地區科學布局、有序轉移。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強化重點管控單元管理,推進
石化化工、
鋼鐵、
有色金屬、
建材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清潔生產改造。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產業園區綠色低碳發展的推動作用,實施“一園區一清單”精準管控,完善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園區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工作。引導人口密度較高的中心城區傳統產業功能空間有序騰退。優化優先保護單元管理,積極探索綠水青山、冰天雪地轉化為金山銀山的路徑模式,提升生態
碳匯能力。支持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重大基礎設施、民生保障等項目建設。促進風電、光伏布局優化,打造新型能源體系。推動實施各領域能耗和排放水平過高的生產設備、治污設備等更新換代,提升清潔生產水平。
(七)提高綜合決策效能。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作為綜合決策的重要支撐,在地方立法、
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等過程中,加強與分區管控成果的協調性、相符性分析;在區域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審批等過程中,將分區管控成果作為重要依據。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企業投資的前端引領和底線約束,省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數據應用平臺依法依規設置公眾查詢權限,方便企業研判項目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激發經營主體發展活力。
四、精準科學施策,實施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八)維護生態安全格局。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以生態保護紅線為重點,實施分區分類保護策略,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維護生態安全格局。加強對全省國家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及棲息地保護修復,暢通濱海廊道、醫巫閭山廊道、遼西北廊道、遼東廊道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廊道,以及候鳥遷徙通道。加強監測預警,主動適應氣候變化。落實以“三區四帶”為核心的國家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部署,保育全省東西兩廂生態安全屏障,加強“三北”防護林、北方防沙帶,藍色海岸帶建設,分單元識別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治理差異化管控要求。
(九)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在環境要素管理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形成問題識別、精準溯源、分區施策的工作閉環。深化遼河等重點流域水環境精細化分區管控,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加強水源涵養區和大伙房水庫等湖庫生態緩沖帶等重要水生態空間管理,有針對性的強化高排放和超標河段等重點水域分區管控,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陸海統籌推進遼河口等河口海灣濕地和岸線保護修復,提升遼河口、鴨綠江口等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強化遼東半島沿線海洋環境風險管控。綜合考慮大氣區域傳輸規律和空間布局敏感性,加強分區分類差異化協同管控,強化中西部城市等重點區域聯防聯控,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協同
減排。加強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格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重點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探索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管控模式,精準編制土壤和地下水差異化準入清單,提出并落實污染風險管控要求。加強聲環境管理,推動大型
交通基礎設施、工業集中區等與噪聲敏感構筑物集中區域用地布局協調。
(十)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法規政策協同發力。推動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納入相關地方性法規、政策和標準等制定修訂,鼓勵各市研究制定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做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國土空間開發用途管制、碳達峰
碳中和要求、能源資源管理、環境要素管理等相關政策的協同聯動,實現全域覆蓋、跨部門協同、多要素綜合的精細化管理。選擇典型地區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試點,完善基礎數據、成果應用等銜接機制。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減污降碳協同試點,研究建立與雙碳目標相適應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結合美麗河湖、美麗海灣、無廢城市等創建活動,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生態環境要素管理中的銜接。以產業園區和自由貿易試驗區為重點,分步開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環境監測、執法監管等協調聯動改革試點,探索構建全鏈條生態環境管理體系。
五、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效能
(十一)強化部門聯動。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政策。發展改革部門要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區域規劃編制實施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充分銜接。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推動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中的作用。財政部門要綜合考慮工作目標和任務,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落實資金保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共享生態保護紅線等數據,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共同做好協同聯動及試點先行等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水資源和水域岸線差別化管理,合理控制開發利用規模,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聯動。林業和草原部門要加強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協調聯動。人力和社會保障、教育、科技、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共同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領域相關學科建設、科學研究和專業技術人才領軍梯隊建設。住房城鄉建設、交通
運輸、農業農村、商務等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本領域工作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協調聯動,制定行業發展和開發利用政策、規劃時,應充分考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減少對生態系統功能和環境質量的負面影響。有關部門應出臺有利于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應用的政策,并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監督執法協調聯動。
(十二)加強監管執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托相關監管平臺,通過空間信息的疊加對比和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加強生態環境問題線索的篩選或預判,充分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開展動態監控,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監管和執法聯動。將生態功能明顯降低的優先保護單元、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管控單元以及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其他區域作為監管執法的重點,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開展現場檢查并嚴格依法依規查處。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六、組織保障
堅持黨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的領導。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定期研究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常態化推進共享共用、更新調整、監督落實、宣傳培訓等事項,及時報告重要工作進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及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細化目標任務,抓好工作落實。建立激勵與約束并舉的考核機制,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將評估結果應用于省級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等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