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即碳交易市場。2011年下半年,中國在七省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和深圳)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現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天津均已啟動了碳交易市場。碳交易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形成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通過這種市場機制解決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的減排問題。
在整個碳交易體系或者整個碳交易市場建設中,一個關鍵環節是配額分配。而在進行配額分配前,首先要進行總量設定。
上述報告稱,目前絕對總量具有不確定性。試點省份的總量設定主要基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目標和GDP增速來確定,但由于GDP增速本身具有不確定性,地方對GDP增速估計往往過高,而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的行業的發展增速與GDP增速又有差別,這就很可能導致這種“自上而下”的排放量高于實際的排放量。
因此,報告認為,碳排放總量要嚴格設定,至少應低于“照常排放情景”(BAU)水平。未來隨著監測報告核證機制下基礎數據不斷完善,總量設置應逐步收緊。
報告稱,中國目前的地方碳交易試點缺乏類似的“兜底”機制,增加了配額發放過多的風險。這很可能導致市場稀缺性不足,使企業的“減排”動力也相對不足。
報告建議,總量設定應盡可能提供絕對量的可靠預期,設定合理的兜底機制,確保總量的“天花板”不被突破。
此外,報告認為,碳市場在中國仍處于起步階段,應引入多元利益相關方。政府部門、市場參與者、服務提供者、交易平臺、市場監管者、公眾與社會組織、專家和學者等,要有機地納入一個持續和系統的政策討論體系中,對碳市場進行不斷的評估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