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9 15:55 來源: 國家發改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二批4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通知
發改辦氣候[2014]29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目標,推動完成國務院《“十二五”控制溫室氣排放工作方案》(國發[2011]41號)提出的加快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體系,實行重點企業直接報送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制度的工作任務,為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等重點改革任務提供支持,我委正組織制定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第二批4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已制定完成,現予印發,供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實施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等相關工作參考使用。使用過程中的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反饋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國石油和天然氣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2、《中國石油化工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3、《中國獨立焦化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4、《中國煤炭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