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
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氣象局、疾控局:
請各省(區、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本省(區、市)相關部門統籌推動本地區試點城市建設工作,督促試點城市加強對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并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加強風險評估,完善實施方案,細化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高質量開展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工作,不斷推進城市韌性可持續發展,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建設。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中國氣象局辦公室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
2024年5月1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