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2024年北京市低碳試點工作的通知
京環函〔2024〕42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本市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低碳轉型,根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
節能規劃》《北京市“十四五”時期低碳試點工作方案》有關安排,現就開展2024年低碳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類型
2024年繼續開展先進低碳技術項目、低碳領跑者、氣候友好型區域三類試點征集,并按國家主管部門安排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和氣候適應性建設。
1.先進低碳技術試點
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能源系統優化、綠色制造、低碳建筑、低碳
交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領域,征集一批
減排效果好、應用場景廣泛、推廣價值高的先進低碳技術應用項目。
2.低碳領跑者試點
針對納入碳
市場管理的單位,遴選一批低碳發展規劃目標明確、低碳發展水平領先的領跑者企業和公共機構。其中2024年優先征集評選醫藥制造、數據中心和醫院等領域低碳領跑者。
3.氣候友好型區域試點
針對園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等小尺度區域,選取一批在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規劃設計、項目建設、運行管理、宣傳推廣等方面基礎較好的區域,通過落實先進理念、先進技術和管理模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等氣候友好行動,創建一批具有特色、可復制、可推廣的小尺度氣候友好型區域發展模式。其中2024年優先征集評選氣候友好型園區。
4.氣候投融資試點
按照生態環境部有關安排,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和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工作。
二、申報主體
先進低碳技術項目試點申報主體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先進低碳技術應用單位。
低碳領跑者試點申報主體原則上應為注冊在本市的納入全國
碳市場和本市試點碳市場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和一般報告單位,鼓勵自愿參與。
氣候友好型區域試點申報主體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村委會。
鼓勵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各區生態環境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運行局(以下簡稱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本領域、本轄區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其中氣候友好型區域試點通過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申報。
不同類型試點具體申報安排詳見附件。
三、征集和評選
按照開放征集、定期評選的原則,低碳試點申報時間全年開放,有申報意愿的單位可將申報表和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報送至聯系人郵箱,紙質蓋章文件送至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管理事務中心(海淀區蘇州街67號),并注明申報試點類型。所有申報項目均納入我局低碳試點項目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我局將于2024年7月15日開始,組織開展本年度低碳試點項目評選,根據評選結果予以支持。7月15日后申報的低碳試點項目,將納入下一年度評選。
對于評選出的優秀試點,將在下一年度“低碳日”活動上授牌,并開展多渠道宣傳推廣,包括優先向國家部門推薦、納入本市綠色企業、綠色項目庫等。根據不同試點類型特點,按照相關規定給予一定額度財政資金支持,或聯合相關部門給予綠色金融政策支持。其余項目均進入項目庫,根據項目進展適時給予相應支持。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聯系人:戴春燕、王新爽;聯系方式:55522459、68452189;郵箱:ydqhbhc@sthj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