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違約企業將納入征信系統 控排企業履約方面有何獎懲機制
碳違約企業將納入征信系統
問:控排企業履約方面有何獎懲機制?
洪建武:廣東
碳交易試點工作是以省政府令的形式推動,并未真正立法。作為試點,其在機制設計、
政策法規等各方面仍在不斷完善,為下一步的立法打好基礎。目前我省在完善碳交易獎懲約束機制上相對薄弱,這也是其他試點普遍的
問題。
目前,省發改委正加大對違約企業的處罰力度,除了向社會公布違約企業名單并按試行辦法進行處罰外,目前,省發改委已與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簽署了《共建廣東省
碳排放信息共享機制協議》,違約企業相關信息將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社會信用系統;研究將省屬國有企業履約情況與企業負責人的考核掛鉤;研究制定對履約企業的激勵措施,優先安排履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和省級財政性資金補助,將履約企業納入直供電試點范圍,以此維護碳
市場參與各方的正當權益。
專家建言
中山大學教授余志參與了廣東碳交易制度設計,他見證并參與了廣東碳市場從籌建一步步走向完善。近日,他向南方日報記者暢談對廣東碳交易試點多年實踐的體會,并提出了建議。
建立新的生態補償機制
問:廣東推行碳交易對創新生態文明機制有何積極作用?
余志:一是有利于形成資源合理配置的市場化機制。碳交易通過總量控制,促成
減排成本不同的企業之間進行配額交易,通過市場配置達到整體減排成本最低的目的,實現了減排效益最大化。
同時,碳交易使企業樹立資源有償使用的意識,通過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對能源、環境、生態資源等進行更合理、更有效的配置,這對促進
節能減碳、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意義重大,也必將為生態文明建設探索有利于資源合理配置的市場化機制。
二是有利于探索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目前我國的生態補償機制更多的是采用政府“輸血型”的縱向補償模式,區域間、流域上下游或不同社會群體之間市場化的補償模式較少。
碳交易試點將有利于探索市場化的生態補償機制。例如將林業
碳匯納入碳
排放權交易體系,能夠推動林業間接減排與產業直接減排有機結合,一方面緩解欠發達地區發展林業和生態建設的資金壓力,另一方面緩解發達地區控制碳排放的壓力,實質是建立了一種新的生態補償機制,能夠有效促使城鄉區域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