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管理辦法(試行)》意見的公告
為加快推動重點行業工業能效提升,突出能效標準引領,發揮標桿示范作用,推動重點行業工業企業
節能降耗,結合我省實際,我廳起草了《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管理辦法(試行)》?,F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24年4月24日-5月6日(不含假期)期間,書面(方式一:通過傳真或EMS郵寄紙質文書,方式二:通過電子郵箱發送蓋章或簽字掃描件)反饋我廳,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時,請注明單位、姓名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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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doc
2.關于《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管理辦法(試行)》起草說明.docx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4月24日
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動工業能效提升,突出能效標準引領,發揮標桿示范作用,推動工業企業節能降耗,根據《山東省“十四五”節能
減排實施方案》《山東省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是指在山東省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同類可比范圍內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耗指標達到相應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和能效標桿水平,且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企業。
第三條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認定工作,每年度開展一次,有效期為一年。
第二章 遴選條件
第四條依據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最新版本)等要求,認定對象主要為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烴,燒堿,純堿,電石,乙烯,對二甲苯,乙二醇,黃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銨,磷酸二銨,鈦白粉,聚氯乙烯,精對苯二甲酸,子午線輪胎,
鋼鐵(含燒結、球團、高爐、轉爐、電弧爐冶煉等工序),鐵合金冶煉,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電解鋁,氧化鋁,工業硅,鎂冶煉,
水泥熟料,平板
玻璃,建筑
陶瓷,衛生陶瓷,衛生紙原紙、紙巾原紙,棉、化纖及混紡機織物,針織物、紗線,粘膠短纖維,聚酯滌綸等重點行業工業企業。
第五條申請企業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能源消費量超過5000噸標準煤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單位產品能耗水平達到或優于本行業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先進值和《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最新版本)的標桿水平(相關數據以企業申報時間的上一年度數據為準);
(三)按照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和《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GB/T 19022),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和測量管理體系。建立完備的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體系制度,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要求并已通過能源計量審查;
(四)已制定實施節能降碳計劃方案,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獎懲制度,并根據國家標準建設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監測系統;
(五)符合國家產業
政策相關要求,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錄的落后工藝、設備和產品;
(六)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質量等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未發現存在嚴重
問題,未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失信被執行人等。
第六條 認定條件涉及的國家標準和有關依據文件如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本執行。
第三章 遴選程序
第七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和改革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通知,重點行業用能企業按照自愿的原則,參考附件申請報告及附表要求,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
第八條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對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申報企業材料合規性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在符合認定條件的基礎上,擇優推薦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第九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專家對各市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復審,擇優遴選出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名單。
第十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對擬認定的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本地區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推薦和監督管理工作。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稱號有效期為一年。
第十二條已評為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的企業,如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銷其稱號,三年內不得申報。
(一)企業在申報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質量等事故和突發環境事件,重大及以上網絡安全事件和數據安全事件,以及偷稅漏稅、違法違規、嚴重失信和其它重大問題行為的;
第十三條加強對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宣傳,通過現場會、發布會、推薦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帶動全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整體提升。鼓勵各地設計多元化政策、財政資金保障機制,引導金融機構為能效“領跑者”企業提供綠色金融支持等。
第十四條獲得山東省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稱號的企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能效“領跑者”及省級綠色制造示范標桿單位。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