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壯大綠色金融
市場參與主體。推廣可持續投資理念,吸引養老保險基金等長期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金融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設綠色金融特色分支機構,將綠色金融發展納入金融機構考核評價體系。鼓勵有條件、有意愿的金融機構采納或簽署以綠色金融、可持續金融等為主題的國際原則或倡議。在交易賬戶設立、交易、登記、清算、結算、資金匯兌和跨境匯入匯出等環節,為境外投資者配置境內綠色金融資產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務。涉及碳資產業務的,按照《巴黎協定》國內履約要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