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湖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的通知
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發改局、經信局:
根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經研究,對《湖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湖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印發<湖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的通知》(湖發改產業〔2023〕150號)同時廢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