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
(四)改革投資運營模式。推動環境公用設施管理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模式轉變,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運行機制。對可經營性好的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采取特許經營、委托運營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通過資產租賃、轉讓產權、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打破以項目為單位的分散運營模式,采取打捆方式引入
第三方進行整體式設計、模塊化建設、一體化運營。對以政府為責任主體的城鎮污染場地治理和區域性環境整治等,采用環境績效合同服務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鼓勵地方政府引入環境服務公司開展綜合環境服務。
?。ㄎ澹┩七M審批便利化。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開展的第三方治理項目,要認真編制實施方案,從項目可行性、財政負擔能力、公眾意愿和接受程度等方面進行科學評估和充分論證,相關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快規劃選址、土地利用、
節能、環評等前期建設條件的審查。各地區要改進審批方式,提高審批效率。有條件的地區要建立聯合審查制度,在政府統一的政務審批平臺上實行并聯審批。
(六)合理確定收益。對特許經營、委托運營類項目,要參考本行業平均利潤、銀行存貸款利率等因素,科學確定投資收益水平,并逐步向約定公共服務質量下的風險收益轉變,政府不得承諾不合理的高額固定收益回報。對環境績效合同服務類項目,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公共財政支付水平與治理績效掛鉤。完善價格調整機制,明確約定中標價的調整周期、調整因素和啟動條件等。
?。ㄆ撸┍U瞎箔h境權益。統籌好公益性和經營性關系,對項目經營者處置相關的特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設施和企業股權等資產及其權益作出限制性約定,不得隨意轉讓。建立退出機制,制定臨時接管預案,在項目經營者發生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情形時,及時啟動臨時接管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