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能力建設
九、加強能力建設
(一)健全溫室氣體統計核算體系。
一是建立健全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制度。將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指標納入政府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健全涵蓋能源活動等五大領域、適應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要求的基礎統計體系。根據溫室氣體排放統計需要,擴大能源統計調查范圍,細化能源統計品種和指標分類。重點排放單位要健全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實行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告制度。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體系,加強排放因子測算和數據質量監測,確保數據真實準確。二是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定期編制
甘肅省溫室氣體清單,規范清單編制方法和數據來源。加強對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甘肅省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信息系統。建立地方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送系統,構建地方、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和核算工作體系。(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等部門)
(二)加強隊伍建設。
一是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和機構。健全甘肅省應對氣候變化組織機構,在省應對氣候變化及
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作用,強化協調銜接,推動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管理專職化發展。加強各部門應對氣候變化機構和能力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形成應對氣候變化合力。二是健全相關支撐和服務機構。發揮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作用,加強社會中介組織的功能建設,規范中介服務
市場秩序。三是強化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人才培養激勵機制。加強統計核算、新聞宣傳、戰略與
政策專家隊伍建設。編制低碳人才體系建設方案,建立規范化、制度化的低碳人才培養、技能認定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等部門)
(三)加強教育培訓和輿論引導。
一是加強教育培訓。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知識進學校、進課堂,做好相關知識的科普工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工作,提高政府官員、企業管理人員、媒體從業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應對氣候變化意識和工作能力。根據國家工作進度,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職業培訓,將低碳職業培訓納入甘肅省職業培訓體系。二是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宣傳低碳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先進典型及成功經驗。積極發揮社會組織作用,促進公眾和社會各界參與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建立鼓勵公眾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激勵機制,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創新參與形式。充分發揮媒體監督作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氣象局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