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實施意見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4〕19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發改氣候〔2014〕2347號)》(以下簡稱《國家規劃》),明確我省2014—2020年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目標和具體措施,分解落實任務,特制訂本意見。
我省歷來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特別是“十二五”以來,按照《甘肅省“十二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大力推動
節能減排,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及風光電等清潔能源,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認真組織實施生態建設、節水增效、防災減災等一系列重點工程,注重加強監測預警和宣傳培訓等基礎支撐能力建設,全省水資源、農林、防災減災等重點領域和生態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逐步提高,全社會應對氣候變化意識不斷提高,應對氣候變化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2013年,甘肅省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3.5%,水電裝機容量、風電裝機容量、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農村沼氣用戶量均大幅提升,森林覆蓋率由2005年的9.9%提高到11.28%。
同時,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基礎還很薄弱。一是水資源匱乏,生態環境極度脆弱。二是“兩高一資”經濟結構特征明顯,發展過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大。三是實現跨越式發展,對資源能源和環境容量的承載需求較大。四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體制機制尚不健全,
市場化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五是統計核算體系、低碳技術研發推廣、人才隊伍建設等基礎能力建設亟需加強。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按照《國家規劃》要求,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堅持減緩與適應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不斷調整經濟結構、優化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
碳匯,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立足省情創新體制機制,完善
政策保障體系,促進企業公眾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在按期完成國家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的同時,實現全省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