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管控單位超額度碳排放,將被按違規碳排放量市場均價的3倍予以處罰。”為擴大碳排放管控范圍,深圳市發展改革委和市法制辦近日聯合發布《深圳經濟特區碳排放管理若干規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征求意見。
根據該規定,深圳將對特區內的重點碳排放企業及其他重點碳排放單位、設施產生的碳排放實施管控,政府將結合產業
政策、行業特點、碳排放管控單位的碳排放量等因素,確定這些管控單位的碳排放額度,并要求其在碳排放額度范圍內進行碳排放。
碳排放管控單位也可以利用經市政府碳
排放權交易主管部門核查認可的碳
減排量(以下統稱核證減排量)抵消其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量,核證減排量的來源、范圍、類別以及抵消比例等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而“碳排放配額交易”和“核證減排量交易”就構成了“碳排放權交易”,碳排放管控單位要向市政府碳排放權交易主管部門提交經
第三方核查機構核查的年度碳排放報告,碳排放量較低的可免予提交。而這些管控單位一旦違規,超出排放額度進行碳排放,將按照違規碳排放量市場均價的3倍予以處罰。其中,小規模碳排放管控單位超額排放,且未按時提交等量碳排放配額的,將被限制其設施運行。
據了解,深圳
碳市場自2013年6月18日啟動以來,交易量、交易額和市場活躍度穩步提高。截至2014年8月22日,深圳碳市場配額成交總量超過143.23萬噸,成交總額超過1.02億元,是國內首個成交額突破億元大關的碳市場。據深圳發改委透露,深圳目前正在研究將移動排放源納入碳市場,下一步將推動體制機制創新,今年將啟動實施公共
交通碳交易機制,率先在全球將公共汽車、
出租車等移動排放源納入碳市場。
該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交通領域的碳排放總量將接近2000萬噸,相關部門已經通過技術創新和方法創新,研究確定
公交車、出租車碳排放數據監測體系,深圳將從強制推廣應用新能源公交車逐步過渡到以配額分配推廣應用的方式,探索建立公共交通領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而條件成熟時,不排除將私家車也納入管控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