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提出,要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有效應對氣候變化是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內涵之一,更是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具體體現。建設氣候適應型城市正是著眼人民群眾氣候安全需要的有力行動,對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潛力意義深遠。
近年來,我國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工作有序開展。呼和浩特、大連等28個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城市以打造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氣候適應典型城市為目標,以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為核心,積極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建設管理模式,取得了有效進展。
當前,城市應對氣候變化的經驗總結仍然不足,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較薄弱,需要提升適應氣候變化的基礎支撐能力?,F有工作機制無法實現多部門、多地區間有效溝通和聯合協作,還需完善適應氣候變化的工作機制。城市氣候變化風險的評估體系也有待進一步健全,以對城市氣候變化開展系統化、精細化和長期化的評估。解決好這些
問題也是下一步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的著力方向。
一是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基礎支撐能力。
總結試點城市氣候適應典型經驗。對照各試點城市申報方案和年度工作報告,對28個試點城市現階段工作亮點和顯著成效進行系統性梳理、綜合評估以及提煉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相對成熟的試點經驗,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礎。
加強適應氣候變化基礎研究。鼓勵城市與高校、科研機構和
第三方企業等開展適應氣候變化領域的研究合作,探索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加強對已有城市氣候變化基礎數據的分析總結和科研成果的推廣轉化,為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提供科學支撐。
深化國際合作,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應及時追蹤城市適應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動態,借鑒國際最佳實踐案例,解決我國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遇到的難點和堵點。通過參與相關領域的國際活動,提升我國城市適應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影響力,增強與國際機構和其他國家城市的交流,吸引更多國際優質資源投入我國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
建立多部門、多城市聯合協作機制。在多部門聯合協作方面,嘗試構建常態化的部門協作交流機制,搭建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基礎數據共享平臺,實現信息實時共享;在多城市聯合協作方面,建議設立城市間適應氣候變化聯席會議,為參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提供交流合作平臺,明確聯合協作的具體程序,定期研討、共享行動經驗。
構建多主體參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機制。強化地方政府對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做好應急處置和救災響應工作。激發企業社會責任,鼓勵企業積極參與適應氣候變化行動,讓企業成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者和運營者。通過科普宣傳和教育課程強化公眾對氣候變化的認知,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
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項目納入城市更新工作中。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強調應對極端天氣、適應氣候變化的意識和思維,探索設立適應氣候變化的綠色城市更新項目,整合資源共同推進城市更新中適應氣候變化理念的落實。
三是健全城市氣候變化風險的評估體系。
應做好風險評估基礎工作,對城市地方志和年鑒等資料關于自然災害記載內容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推廣應用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監測和預警技術,準確收集相關數據,利用數字化手段共享監測數據。
構建風險評估指標,充分分析和研判氣候變化對城市自然生態系統、經濟社會系統的短期影響和中長期影響,并提出城市氣候變化風險的可量化指標。
完善風險評估機制,參考風險評估指標出臺氣象、城建等相關部門參與的城市氣候變化風險評估細則,建立氣候變化適應
政策和行動的監督和后評估機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完善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