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研究機構的最新調查發現,
碳交易政策能顯著產生減污降碳效果。但同時,各地經濟水平、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技術進步等差異也會影響減污降碳效應。優化產業結構、發展清潔能源是當前實現減污降碳效果相對有效的措施。
來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南京審計大學統計與數據科學學院等多位專家學者完成了上述研究。專家們建議,建立健全碳污協同治理體系,以避免多重環境規制政策加劇治理交易成本。持續優化產業結構,發展清潔能源,淘汰落后產能,從根本上實現產業結構升級和能源結構轉型。擴大碳
市場規模,完善
碳市場政策工具,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避免過度的行政干預。
《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下稱《條例》)本月初公布,自5月1日起施行。碳
排放權交易是通過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助力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
近年來,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穩步推進。2011年10月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
深圳等地啟動地方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工作,2017年12月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2021年7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上線交易。
生態環境部公布的數據顯示,上線交易以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整體平穩,年均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約51億噸,占全國總排放量的比例超過40%。截至2023年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共納入2257家發電企業,累計成交量約4.4億噸,成交額約249億元,碳排放權交易的政策效應初步顯現。
“現實中碳
減排難度與日俱增,能源供給不足、環境污染嚴重、企業產能受限等社會經濟
問題矛盾凸顯。此外,環境污染與經濟增長之間難以協調的矛盾也加劇了減排的難度。”參與上述研究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羅良文說。
羅良文解釋說,一方面,擴大經濟規模極易增加非期望產出,加劇能源消耗,造成環境污染;另一方面,碳排放與環境污染物具有同源性,燃燒化石燃料既產生二氧化碳(CO2)等溫室氣體,也會產生顆粒物(PM2.5、PM10)等空氣污染物。
羅良文介紹,碳交易政策已成為學術界廣泛熱議的話題。學界普遍認為碳市場不僅能實現低
碳減排的目的,還能夠提升碳生產率、優化結構效應、革新技術,甚至能夠產生減污降碳的協同效果。但現實中,企業不僅面對碳交易政策的約束,還受到排污權交易、能耗雙控制度等一系列外部政策沖擊。
研究發現,短期內,企業可以選擇適當減少產品產量,通過減少能耗實現低碳減排的目標,該措施雖能實現優化能源結構,倒逼高耗能企業實現綠色低碳轉型,優化產業結構,但也損害了企業的生存空間,不利于企業持續發展,甚至產生“脫實向虛”的現象。
在長期,企業可以通過提高綠色創新技術,降低長期減排成本,增加相對
碳配額擁有量,從根源上緩解企業生產和減排之間的矛盾,但該措施不僅需要耗費高額的研發成本,還具有不確定性的風險。
專家表示,“因此,碳市場約束能否促進企業通過提升企業綠色技術創新,優化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實現減污降碳的目標,仍需進一步檢驗。”
在對30個省份近年來的相關統計數據研究后,專家們發現碳交易政策不僅能有效促進地區碳減排,還能協同減排以PM2.5和SO2為代表的大氣污染物,顯著產生減污降碳效果,對北京、上海、廣東的影響大于天津、湖北、重慶、
福建。
專家們分析,這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北京、上海、廣東3個碳交易試點啟動時間早,碳市場構建相對完善,而其余地區起步相對較晚;第二,北京、上海、廣東屬于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湖北與重慶屬于中西部地區,兩者在經濟水平、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技術進步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導致碳交易試點的影響存在區域差異特征。
南京審計大學統計與數據科學學院經濟統計系主任陸敏等學者的研究也發現,碳排放交易機制通過能源消耗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時,減污降碳水平呈現區域異質性,東部和西部地區表現最優,中部地區表現不佳。計算結果發現,上海、廣東、
廣西、
貴州、
新疆等5個省份的平均關聯度值大于其他省份,呈現較高的減污降碳潛力。
專家們建議,建立健全碳污協同治理體系,以避免多重環境規制政策加劇治理交易成本,制約企業生存空間現象。在建立碳污協同治理體系方面,政府可通過設立碳治理協調機構,集成各類環境規制措施,形成具有“統一大市場”特征的政策框架。同時,建立健全碳治理相關信息數據庫,為企業提供更便捷的準入和遵從政策的渠道,降低企業因政策不明晰而增加的交易成本與處罰成本。設立減污降碳獎勵制度,對在碳排放控制、減污降碳技術創新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企業給予獎勵,鼓勵企業更積極地參與碳污協同治理。
專家們表示,為了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政府可以引導企業增加在清潔能源領域的研發投入,加強與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促進綠色低碳技術的創新與轉化,加速技術在產業中的落地。建立產業轉型基金,為受淘汰影響的企業提供貸款和培訓等支持,幫助其更順利地完成產業結構升級過程,減緩其在經濟結構調整中可能面臨的困難。進一步細化并明確碳排放權的分配方式,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行業特點進行差異化處理。
陸敏等學者建議,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碳交易政策的同時,要將區域異質性考慮在內,增強對大氣污染的區域協作治理。一方面,政策實施要結合當地發展情況,選擇合理的配套機制,形成具有針對性的有效市場機制,產生更高的減排效益;另一方面,在總結試點地區碳交易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中國的東中西三個區域發展差異。
東部地區應進一步發揮資金和技術優勢,刺激碳交易市場活力;對經濟較落后、市場不完善的中西部地區,要積極引進東部發達地區的科技與資金,加快產業結構升級和技術創新,縮小發展差距。加強區域政策實施聯動,重點關注碳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以點帶面,加以推廣,完善整體碳市場碳配額分配、交易和約束體系,建設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下好全國一盤棋。
近日,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等機構的多位學者在研究也發現,碳排放權交易不僅會影響區域碳排放水平,也會加速要素的跨區域流動,對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區域差異變化產生影響,應細致研究區域發展差異的各種影響因素,細化政策工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