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后,低碳、綠色、環保已成為當下熱議的流行詞,并已深入民心。無論政府、企業還是個人都對低碳予以了高度的關注和重視,但是具體到如何實現低碳,如何實現經濟戰略轉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廣東、
深圳等試點省市的
碳交易體系已運行了一年多時間,盡管系統運行存在這樣那樣的
問題,如流動性的問題,配額分配的問題,但是
市場還是較好的控制住了價格,完成了首次履約的檢驗,沒有暴漲暴跌等失效機制發生,相較于全球低碳控排領域的低迷表現,中國試點碳交易體系的表現讓人欣慰。
然而,也應該看到作為碳交易市場的主體,多數控排企業和組織還是顯示出了諸多問題,面對新的制度或漠視或無措,既未在初期發放配額時合理談判,也未在中期以適宜的策略參與交易,亦未在末期評估配額差異以競拍或場外交易的方式完成配額清繳,最終導致相當多企業因配額不足被迫在履約期間從現貨交易市場高價吃入,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損失。
出現這種狀況,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企業而言,首先管理人員人員不了解
碳資產管理,碳交易流程,大多也沒有沒有設置專門崗位進行碳交易的分析和管理,甚至在
北京碳交易市場,許多控排對象不知道履約是要在系統點擊按鈕進行配額提交。第二 、財務也沒有有效的碳會計方案,導致平時難以根據實際排放量和碳價格實施碳交易策略。第三、沒有準確的企業碳成本的分析,不知何時該出手或入手
碳配額,或自行開發碳
減排項目。 第四、 沒有及時關注
政策信息,導致誤失良機,如深圳碳交易市場在履約前府以市價一半的價格政低價拍賣少量配額,卻有不少配額不足的企業未及時申報而錯過了 。第五、 最初政府單獨面談制定基準線時,個別行業企業明顯過于嚴苛,但企業當時或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或不知道該如何談判,最終沒能及時將實際狀況反饋給政府機構,造成 了不必要的成本損失。
2014新的履約年度已經開始,各交易將在總結過去經驗的基礎上,創新交易品種,提高交易規模,放寬金融機構參與,并將朝著建立統一的全國性
碳市場方向摸索。那么已經或即將要參與碳交易的控排企業必須要積極行動,有效策劃以應對低碳政策環境,否則金融機構的深入參與將使企業面臨更大的履約財務風險。分析西方國家成熟碳交易企業,結合中國具體情況,筆者認為企業需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努力。
第一是提升管理層的意識。當政府和公眾越來越多的關注氣候變化與全球變暖這一環境危機,并且認識到人類活動所排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正是導致這一危機的罪魁禍首的時候,作為排放的主體,企業注定將不可以繼續無償的獲取溫室氣體排放的權利,因為這將損害別人的利益,增加社會成本;碳稅和碳交易等方式正是將企業
碳排放這一行為的外部性轉化為企業的內部成本,這樣企業經營過程中除了要投入原材料等資源外,還要投入跟碳排放有關的成本,從而倒逼企業主動的進行減排行動。當然這些內化的成本最終會通過供應量的傳導轉化到整個社會產品的價格,不會全部由參與控排的企業吸收,至于傳導與轉化的比例分配則是一個多方博弈的結果,主要取決于行業壟斷的程度。
作為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必須明白,如果自己的企業在這塊做的不好,就可能被競爭對手領先,進而影響到自身產品和服務的成本競爭力;對于公眾性的企業,在低碳方面的表現還可能嚴重影響到企業口碑與品牌價值,有時候這種影響的致命程度甚至超出了碳排放成本本身。因此經營管理者對于低
碳管理要有具體的認識、明確的目標和清晰的架構。
第二是盡快建立相應的架構和管理工具。多數企業習慣于直接將
碳盤查、計算、報告和交易等碳資產管理工作丟給行政后勤部門或則體系
認證部門處理,少部分規模較大的企業則放到環境安全部門對應,而這些部門通常只負責執行和技術層面的事務,能力不足還可以學習,但碳資產的管理往往會涉及到財務管理與公司的戰略,這需要企業經營決策層的直接參與,甚至授權都難以執行。
所以筆者建議企業成立一個有經營決策層直接領導,技術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參與的的碳資產管理架構,如下“圖一”是一個比較簡單的范例:COO(首席氣候官)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環境,在評估風險的基礎上制定公司碳管理的總體策略和目標,這個目標應該包括減排目標、盈利目標和社會責任目標,它決定了企業業務部門采取何種方式完成減排任務,也決定了財務部門實施的碳交易策略是保守還是激進;而為了這個目標制定準確合理,又須要戰略部門準確的評估碳管理的風險與機遇,業務部門準確的碳排放數據和項目減排成本計算,財務部門清晰的碳資產與交易評估。
除了目標管理,企業還可以運用更多的工具以推進碳資產管理,如設立
節能減排的KPI考核指標,積極參與各類碳披露和碳交易行動,內部開發自愿性減排項目等。
第三是分析和研究碳市場運行的機制。只有充分明白并掌握了碳交易機制的原理與規則,才能保證在變幻莫測的碳交易市場最大程度獲取利益、規避風險。
用于碳交易的碳資產目前主要包括碳配額(或則叫碳
排放權)和核證減排量兩種形式,它們可以用來抵消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而實際上它們都是虛擬的,是依托于某一區域政府的減排目標與政策而存在,由于減排目標對于碳排放進行了限制,所以排放權便具有了稀缺性,成為一種資產。
碳配額的多少是由排放基數和減排比例決定,政府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評估流動性風險和經濟增長預期加以寬放或收縮。配額的數量一旦定下,供給與需求的關系曲線就人為確定了;如果經濟環境如預期一樣發展,則供需曲線會在某個范圍區間產生一個平衡價格,這個平衡價格應該能夠反映主要行業企業自主減排的邊際成本,當碳價格高于這個邊際成本時,就能激勵企業采取自主的減排行動,產生的多余配額或項目減排量則可以交換成資金。這正是政府設計碳交易制度的主要目的---通過市場手段讓碳配額流向減排成本高的企業,讓資金流向減排成本低的企業,用最少的社會成本達成最大的減排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