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
碳金融工具,或稱基礎碳金融工具,其主要職能是媒介儲蓄向投資轉化,或者用于債權債務清償的憑證。
全球氣候變暖的信號已經持續數十年,并引起了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由世界氣象組織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1988年11月成立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1990年發布的首次評估報告稱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類二氧化
碳排放量的增多。同年,聯合國發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的談判,目的在于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于1992年5月9日在聯合國總部通過,并在1994年3月21日起正式生效。
因為有了京都議定書的法律約束,各國的碳排放額開始成為一種稀缺的資源,因而也具有了商品的價值和進行交易的可能性,并最終催生出一個以二氧化碳
排放權為主的
碳交易市場。由于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溫室氣體,也因為其他五種溫室氣體根據不同的全球變暖潛能,以二氧化碳來計算其最終的排放量,因此國際上把這一市場簡稱為“
碳市場”。
對應于傳統金融工具中原生和衍生的分法,本文主要討論原生碳金融工具和衍生碳金融工具的國際進展,在此基礎上簡要介紹國內參與碳金融工具投資的概況,并予以相應的
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