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燃燒排放
凈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CO2排放,包括
鋼鐵生產企業內固定源排放(如焦爐、燒結機、高爐、工業鍋爐等固定燃燒設備),以及用于生產的移動源排放(如
運輸用車輛及廠內搬運設備等)。
過程排放
鋼鐵生產企業在燒結、煉鐵、煉鋼等工序中由于其他外購含碳原料(如電極、生鐵、鐵合金、直接還原鐵等)和熔劑的分解和氧化產生的CO2排放。
企業凈購入電力和凈購入熱力(如蒸汽)隱含產生的CO2排放。該部分排放實際發生在電力、熱力生產企業。
固碳產品隱含的排放
鋼鐵生產過程中有少部分碳固化在企業生產的生鐵、粗鋼等外銷產品中,還有一小部分碳固化在以副產煤氣為原料生產的甲醇等固碳產品中。這部分固化在產品中的碳所對應的二氧化
碳排放應予扣除。
報告主體進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完整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1.識別排放源;
2.收集活動水平數據;
3.選擇和獲取排放因子數據;
4.分別計算燃料燃燒排放量、能源作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過程排放量、企業凈購入的電力、熱力消費的排放量;
5.匯總計算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