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新京報零碳研究院中國碳
市場金融化主題研討會在京舉行。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綠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高級研究員黎菁在參會時發表觀點。
在討論
碳市場的金融屬性之前,黎菁介紹了金融市場的主要功能包括資源配置、價格發現以及風險分散與管理等。目前碳市場的流動性較低、交易量較有限的現狀,未充分發揮市場的價格發現、風險分擔的功能。
隨后,黎菁介紹了今年來國際國內的一系列的監管推進,使得碳市場受到了更多的關注。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過渡期實施細則于10月正式生效。簡單地說,該機制要求歐盟的進口商披露進口產品的
碳排放信息,并在未來為碳排放強度更高的產品支付更多的費用。如果可以證實企業已經為碳排放付費,則相應的費用可以被抵消。雖然CBAM短期對中國企業的影響有限,但更成熟的碳市場將幫助國內企業降低未來可能被CBAM征收的費用。6月,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正式發布了首批可持續披露準則,這意味著全球可持續信息披露的要求越來越明確。該準則對企業的碳排放信息以及供應鏈上下游的相關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
10月份,生態環境部相繼印發了《溫室氣體自愿
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造林
碳匯等四個領域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的
方法學。
ccer市場將為碳市場帶來增量,有利于擴大市場的交易量。對于有減排潛力的企業,CCER的發展將幫助企業獲得新的收入來源,激勵更多企業挖掘減排潛力并采取實際措施進行
碳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