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成為非履約機構交易參與人的企業(單位),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2.1.3 申請成為非履約機構交易參與人的企業(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依法設立滿二年并有效存續,從事金融、
節能、環保、
碳匯、投資等經營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ǘ┳再Y本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具有良好的信譽,近二年無違法違規行為;
?。ㄈ┚哂泄潭ǖ慕洜I場所和必要的設備、設施;
(四)承認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及各項業務細則;
(五)本所根據交易
市場發展需要和審慎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