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類似于CDM,兩者的區別在于前者是在國內市場賣減排量,后者是在國際市場。雖CCER可以變為現金,但其是配額市場的補充,各地規定,通過CCER完成減排任務的比例在5%-10%。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已制定出CCER申請規則,但有人能準確預測CCER的價格走勢,但真正能夠簽發的項目將成為控排企業爭奪的目標。
CCER和CDM一樣需要簽發,只不過CDM需要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簽發,CCER簽發的流程比較類似CDM,只是最后的簽發機構為國家發改委,CCER的簽發流程為:
1、申請:首先應把項目報告書遞交給合規的審核機構,目前,國家發改委批準的三家合規審核機構分別是,中國質量
認證中心(CQC)、廣州賽寶認證中心(CEPREI)和中環聯合(
北京)認證中心(CEC)。可任意選擇三家機構的其中一家。
2、審核、注冊。審核機構出具審核意見并上報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后者將項目情況在“中國核證減排信息網”上公示1至2周,如無異議,氣候司國內
政策和履約處將根據項目數量不定期召開評審會,如評審專家沒有改進意見,則表示注冊成功。
3、簽發、登記。注冊成功的企業須重新找一家審核機構(在上述三家中的另外兩家任選其一)再次核查,并由審核機構第二次上報國家發改委召開評審會,如無異議,國家發改委會將項目發布到CCER登記簿上,此時,社會公眾可以在登記簿上查詢項目信息。至此,全部流程已走完,企業即可等待交易了。
對于此前已經通過CDM注冊的項目,三種情況下可以轉為CCER,當然需要上述流程,只不過因資料齊全,申報方便而已。
截至目前,在中國資源減排交易信息平臺上公示的備案項目已超過40個,涉及風電、光伏、地熱、小水電、
碳匯造林、余熱利用等,業主以華能、中廣核最多。大批CDM即將轉為CCER,原因在于這些項目已走過審核流程,再次申請變得極為簡單,并且國內市場的價格肯定會高于國際市場。
(易碳家期刊)
初期,市場供給應該會是供不應求。原因很簡單:控排企業的配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