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履約積極性低
企業履約積極性低
所謂
碳配額履約,是指控排配額企業經過
第三方審查機構審核后,按實際年度排放指標完成配額清繳。實際指標與獲得配額作比較,多余的配額可以用于交易或者留到下一年,而不足的則必須在
市場上購買保證足額清繳,履行獲得配額時的排放約定。
然而,除了上海和
深圳兩地按照各自的管理辦法于6月30日履約完畢之外,其余三地均對最后履約期限進行了推遲。
北京碳交易管理辦
法規定的履約時間原為6月15日之前,然而,6月18日,北京發改委將其推遲到6月27日。同樣,天津按計劃本應于5月31日完成履約,但天津發改委卻兩度延遲配額清繳期,最終于7月25日才完成履約;廣東省同樣將履約期限從6月20日推遲至7月15日。
與履約期延遲相伴的是成交量的短期激增,根據深圳
排放權交易所公開數據計算,截至6月30日,深圳交易碳配額約152萬噸,而其中有107萬噸是在6月9日至6月30日內完成的,占比超過70%;無獨有偶,天津2013年碳配額共交易約105.7萬噸,其中有89.4萬噸是在不到兩個月的履約期內成交的,占總成交量的近60%。
值得一提的是,在交易量上漲的同時,天津碳價卻大幅下降。7月25日天津碳市平均價為19元/噸,較履約期第一天的29.37元/噸下降了35.3%,7月24日還一度跌到全國最低的17元/噸。天津
碳排放審核機構之一的中國船級社質量
認證公司一位負責人向《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表示,低成交價的原因是配額發多了,買家多、賣家少,反映了企業履約積極性不高。
最終,上海履約率為100%,深圳有4家企業未按期履約,廣東有2家企業未履約,天津有4家,而北京在距離最后履約期限只有10天時,仍有超過一半的企業沒有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