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壓實各級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繼續強化
碳排放硬約束。圍繞國家下達
云南省的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能源消費總量(增量)、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能耗強度、
碳強度下降等目標,測算出云南省不同行業的碳排放數據,研究確定全省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對排放碳前十的企業制定一企一策。二是發改委、環境保護、工業信息化委等相關部門聯合建立常態化聯席會議機制,結合云南省產業發展規劃,制定綜合
減排方案,完善相關獎補
政策,從財政、稅收、貨幣政策等方面給予優惠,充分調動企業
碳減排積極性。三是實行名單制管理。結合2021年云南省碳減排重點工作任務,及時公布需重點關注的風電、水電、光伏企業和綠色發展重點企業名錄,有針對性地解決發展過程中需解決的
問題。四是全面落實2021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云南省落實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
市場建設實施方案》提出當年的工作目標:儲備一定數量的碳排放配額、挖掘一批潛在的
碳交易項目、建立一套可行的儲備制度、培養一支扎實的碳交易技術隊伍,初步形成符合云南省實際的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碳排放權交易資源儲備體系,有效推動和積極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